兴业银行晋城分行被罚30万元:因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今天 1阅读 0评论 11月29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因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被责令改正并罚款30万元;裴俊伟(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企业金融部总经理),被监管警告。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zy的个人网站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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