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重庆市反馈督察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重庆市进行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2024年7月12日,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8月20日向重庆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陈润儿通报督察报告,重庆市委书记袁家军作表态发言,重庆市市长胡衡华主持会议。郭芳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重庆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重庆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努力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工作力度大,生态文明呈现新面貌。
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缙云山340宗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治理,秀山县涉锰企业有序退出。召开重庆市委六届五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重要指示精神。召开美丽重庆建设大会,出台《美丽重庆建设行动计划》。
统筹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实施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生态保护修复规划。推进“两江四岸”109公里岸线治理提升工程,建成“清水绿岸”河段399.9公里。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5%以上,广阳岛生态项目入选联合国“生态恢复十年”优秀案例。深入开展长江十年禁渔,长江干流监测鱼类较禁捕之初增加一倍以上。2020年以来累计实施三峡库区消落区治理项目146个。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出台《重庆市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行动方案(2023—2027年)》,实施38项重点攻坚工程。加强“五水共治”,实施美丽河湖建设,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2023年,全市74个国控断面水质均为优良,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连续7年保持Ⅱ类。
持续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将生态报表、生态环保问题清单与党建、经济、民生等一起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8张报表8张清单”,压实属地属事责任。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联建联治体系,推进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
重庆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截至2024年7月上旬,督察组交办的3421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或阶段办结2240件。
督察指出,近年来重庆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进展,但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在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中肩负的特殊重要使命相比,与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相比,工作仍有差距,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一些区县和部门上游意识树得不牢,绿色发展理念贯彻不坚决,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落实不力。涪江国家湿地公园和安居国家湿地公园内存在违规建设问题,湿地自然生境遭到破坏。
“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控制不到位。相关主管部门将国家明确要求实施产能置换的6类行业缩减为4类,涪陵区有的项目未实施产能置换违规建设。垫江县为规避产能置换要求,撤销有关项目备案证后又进行重新备案,备案内容与实际产能不符。
建筑垃圾失管失察。大多区县未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全市建筑垃圾产生、处置情况底数不清,建筑垃圾违规处置、随意倾倒现象普遍。《重庆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年)》明确应实施的建筑垃圾处理项目,大部分未按时推进。
部分问题整改推进不力。潼南工业园区违反整改方案要求新备案建设多个化工项目,并在不符合化工园区认定要求情况下,被违规认定为化工园区。
二是生态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有关部门和一些区县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岸线破坏问题屡禁不止。云阳等地个别码头违法占用岸线,有的码头低效利用岸线问题突出。一些码头应拆未拆,截至督察时仍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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