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鼎龙年报虚假记载自行更正后又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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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申万行业分类(2021),ST鼎龙(002502)属于有色金属-小金属-其他小金属。
公司成立于1997年,2010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注册地位于汕头,管理总部位于广州,旗下拥有三十多家子公司,遍布广州、深圳、福州、杭州、云南、新疆、海南、香港等地。二十多年来,随着国内产业机构及经济环境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公司适时调整战略布局,实现转型升级,目前已形成以钛矿业务为核心,兼营影视、游戏业务的业务结构,保持了良好的经营活力及持续发展能力。
2024年4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2024年7月30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15号)。
鼎龙文化虚增的存货、营业收入及利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导致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3年4月28日,公司对上述虚假记载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索赔条件: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且在2023年4月29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ST鼎龙维权入口)
(本文由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刘彦梅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彦梅律师,中国证券业协会讲师,辽宁大学法律硕士,主要从事金融诉讼、公司诉讼。具有保荐代表人(投资银行)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具有20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目前已通过CPA审计、经济法、会计、战略,是为数不多的具有投行、财务思维的律师。刘彦梅律师在证券和商事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凭借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誉。)(刘彦梅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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