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阳农村商业银行被罚99.2万元:因违反金融统计业务、支付结算业务、货币金银业务等六项业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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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6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2024年12月4日)显示,广东潮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金融统计业务、支付结算业务、货币金银业务、国库业务、征信业务及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处罚款99.2万元。

  陈*雄,时任广东潮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全面)、全面风险管理与合规部高级经理,因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被处罚款1.7万元。

  郑*晖,时任广东潮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因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被处罚款1.1万元。

广东潮阳农村商业银行被罚99.2万元:因违反金融统计业务、支付结算业务、货币金银业务等六项业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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