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银行:诉讼事项一审判决 被告需支付15.84亿元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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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金融一线消息,贵阳银行发布公告称,因合同纠纷,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龙航空港支行将多家公司及相关人员作为被告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收到法院判决,被告一应支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双龙支行对部分房屋和股权的拍卖、变卖价款在一定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部分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由全体被告负担。
涉及的金额包括贷款本金和票据垫款本金合计15.84亿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等。根据最新判决,被告需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借款本金2.92亿元及截至2024年10月18日的利息73万元,以及票据垫款12.92亿元和逾期利息1.91亿元。
公司已将本次诉讼所涉贷款和垫款纳入不良资产,并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此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实质性影响。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共计834万元,由全体被告承担。公司将继续关注诉讼进展,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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