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申报指南(试行)
为贯彻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21号),做好就业创业补贴工作,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按照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分别给予个人每月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四)所需材料:1.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原件一份。2.社会保障卡原件。3.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可由经办机构现场复印,下同):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明(www.chsi.com.cn);②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③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search.cscse.edu.cn)。
(五)办理程序:申请(温州市民卡APP--温州人社--就业创业补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资料即可)--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时限:每年3月、4月,受理上年度7-12月就业补贴;每年9月、10月受理当年1-6月就业补贴。受理后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办结。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家政服务和农业企业)
(一)补贴对象: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到家政服务或农业企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给予个人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所需材料:1.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原件一份。2.社会保障卡原件。3.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4.养老、家政服务和农业企业声明函(附件2)原件一份。
(五)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时限:符合条件(连续缴满社保一年)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完成。
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1.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2.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补贴条件: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给予每月300元的社保补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四)所需材料:1.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3)原件一份(高校毕业生提供),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4)原件一份(生活困难人员提供)。2.社会保障卡原件。3.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证明一份(跨地区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
(五)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时限:每年3月、4月,受理上年度7-12月就业补贴;每年9月、10月受理当年1-6月就业补贴。受理后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办结。
四、专科生租房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全日制专科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新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且毕业未满5年。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以用人单位名义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养老保险或个税。3.申请人及配偶在市区无住房。4.申请人在市区租赁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时间,且从申报之日起剩余期限不少于1年时间。5.申请人及配偶未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每月3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所需材料:1.全日制专科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表(附件5)原件一份。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登记证明)。3.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证明。4.用人单位出具的全职在岗工作证明(要求负责人签字、盖章,且以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纳等为佐证材料)。5.本人、配偶身份证。6.与出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7.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6)原件一份。
(五)申报方式:申请人登陆温州高层次人才云平台(www.wzrctop.com),下载并填写全日制专科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材料。用人单位登录温州高层次人才云平台,点击人才租房补贴项目,按要求填写并上传所需资料扫描件,扫描件需用人单位盖章。
(六)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签订协议—发放补贴。
(七)办理时限:常年受理。每月20日前完成前一个月申请件的资格审核。补贴一年发放三次,一般在5月、8月和11月发放。
五、高校毕业生求职路费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大学生)。
(二)补贴条件:首次到我市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保。
(三)补贴标准:按照出发地(生源地或毕业院校地)为浙江省、华东地区(浙江省除外)、华东地区以外分别给予个人300元、500元、800元。
(四)所需材料:1.高校毕业生求职路费补贴申请表(附件7)原件一份。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3.毕业证书(或
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
六、大学生驿站入住申请
(一)申报对象:非“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经济开发区”户籍且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大学生)。
(二)申报材料: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3.大学生驿站入住申请表(附件8)原件一份。
(三)办理时限:即办。
七、大学生驿站住宿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经市人社部门审核设立大学生驿站的经济型酒店。
(二)补贴条件:按要求为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大学生)提供短期住宿服务。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按每人每天80元给予酒店补贴,每人累计不超过10天。
(四)所需材料:1.大学生驿站住宿补贴申请表(附件9)原件一份。2.大学生驿站入住人员名册(附件10)原件一份。
(五)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
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小微企业。
(二)补贴条件: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给予企业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同期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企业缴纳部分的最低标准之和,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四)所需材料:1.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11)原件一份。2.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人员名册(附件12)原件一份。3.招用毕业生的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4. 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6)原件一份。
(五)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
九、稳定岗位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企业。
(二)补贴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裁员率低于温州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三)补贴标准:给予不超过上年度该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
(四)所需材料:1.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3)原件一份。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上年度失业保险费缴费凭证原件。4.上年度非企业主动裁员证明材料原件(有退休、死亡等自然减员;因合同到期终止、职工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含入伍、升学等情况时需提供)。
(五)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时限:每年 6、7月集中受理,受理后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办结。
十、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中小微企业(不包括电力、通信、房地产、烟草、金融和保险、石油石化、燃气、供水等企业)。
(二)补贴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连续 2 年,上年度裁员率低于 3%的中小微企业(不包括电力、通信、房地产、烟草、金融和保险、石油石化、燃气、供水等企业)。
(三)补贴标准:上年度失业保险企业缴费部分的 30%。
(四)所需材料:1.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14)原件一份。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上年度失业保险费缴费凭证原件。4.上年度非企业主动裁员证明材料原件(有退休、死亡等自然减员;因合同到期终止、职工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含入伍、升学等情况时需提供)。
(五)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时限:每年 6、7月集中受理,受理后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办结。
十一、养老服务专业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从事养老服务、康复护理等工作的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在养老服务机构就业。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按照本科以上、专科、中职毕业生(专业属老年服务与管理)分别给予个人5万元、4万元、3万元的补贴,补贴分三年按第一年20%、第二年40%、第三年40%的比例给予。
(四)所需材料:1.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奖补申请表(附件15)原件一份。2.社会保障卡。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4、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
(二)补贴条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家政人员。(三)补贴标准和期限:按实际聘用的员工制家政人员人数
给予企业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同期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企业缴纳部分的最低标准之和的50%,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所需材料:1.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16)原件一份。2.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人员名册(附件17)原件一份。3.劳动合同(企业与家政员工签订)原件。
(五)(五)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审核5个工作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创业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5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补贴条件:初次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给予个人1万元的创业补贴。
(四)所需材料:1.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8)原件一份。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3.申请人身份印证材料复印件一份(下同):①学生证和学信网认证的学籍证明(在校大学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毕业生提供)。②退役军人印证材料或证件。③残疾人证(跨地区的持证残疾人需提供)。④就业困难人员印证材料(跨地区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⑤登记失业人员印证材料(跨地区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需提供)。4.正常营业1年以上证明材料(企业年度报告和纳税证明)。
(五)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
十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5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补贴条件: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带动3人就业的(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不包括本人)。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带动3人就业的,给予创办者每年2000元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每年1000元补贴,每年补贴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所需材料: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9)原件一份。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3.申请人身份印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五)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五、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5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补贴条件: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已享受政府场租补贴的创业园区或企业除外)。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给予实际租金20%的场租补贴,年补贴最高额不超过5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所需材料:1.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附件20)原件一份。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3.租赁合同、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4.申请人身份印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五)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
十六、养老、家政服务和农业企业创业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养老、家政服务和农业企业。
(二)补贴条件:由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四)所需材料:1.养老、家政服务和农业企业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1)。2.法人身份证。3.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在校大学生需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证明)。4.养老、家政服务和农业企业声明函(附件2)。5.正常营业1年以上证明材料(企业年度报告和纳税证明)。
(五)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七、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
(一)贷款对象:新创办3年以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个体经营者;中小微企业。
(二)贷款条件:新创办3年以内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在劳动年龄内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中小微企业需招用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下简称“贷款重点人群”)。
(三)贷款额度和期限:新创办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新创办的企业可申请不超过60万元的贷款。招用“贷款重点人群”的中小微企业,可按吸纳就业人数申请每人20万元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额度和利率由银行核定,不得高于基准利率加3个百分点。
(四)所需材料: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22)原件三份;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申请表(23)原件三份和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招用重点人群情况表(附件24)原件一份。2.自然人(法人)居民身份证原件。3.“贷款重点人群”提供身份印证材料复印件各一份:①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证明,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一份。②退役军人印证材料或证件 ③残疾人证(跨地区的持证残疾人需提供)。④就业困难人员印证材料(跨地区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⑤登记失业人员印证材料(跨地区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需提供)。4.招用“贷款重点人员”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申请基准全额贴息的,需提供市级以上的科技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园、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园、星创天地、农业创业园等园区)入驻证明,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5.银行要求提供的资料,根据各银行要求提供。
(五)办理程序:申请--审核(人社部门、银行、信保中心协同审核)--发放贷款和担保(银行和信保中心)--公示(人社部门)。个人或企业向指定的合作银行提出申请,一次性提交创业担保贷款所需资料。
(六)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不含经办银行和信保中心评审时间)。
十八、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领
(一)贴息对象:已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人员和企业。
(二)贴息条件:在指定银行办理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满还本付息无逾期的。
(三)贴息标准和期限:对于新创办类贷款,10万元以下的贷款按照实际发放利率给予贴息,“贷款重点人群”的贷款按照实际发放利率给予贴息;其他借贷人按照实际发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利率最高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加3个百分点。对于吸纳就业类贷款,入驻市级以上的科技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园、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园、星创天地、农业创业园等园区)的中小微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按照基准利率给予贴息;其他企业的贷款按照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利率最高不超过实际发放利率。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四)所需材料: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25)、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26)原件一份。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3.贷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4.还款流水及利息还款凭证原件(银行提供)。
(五)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
十九、创业担保贷款手续费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的银行或担保机构。
(二)补贴条件:由担保机构免除担保费用的贷款,或实际发放利率不高于基准利率加3个百分点的贷款。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给予金融机构年化回收本金1%的手续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所需材料:1.创业担保贷款手续费补贴申请表(附件27)。2.担保函复印件一份(信保中心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一份(经办银行提供)。3.还款流水及利息还款凭证原件(经办银行提供)。
(五)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
二十、优秀创业项目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获奖项目落地企业。
(二)补贴条件: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各级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等奖且其项目在温州市区落地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按市级、省级、国家级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优秀创业项目补贴(国家级一等奖的给予50万元补贴)。
(四)所需材料:1.优秀创业项目补贴申请表(附件28)。2.优秀创业项目落地声明函(附件29)原件。3.获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团队成员身份证。5.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校生需提供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证明)。6.正常营业1年以上证明材料(企业年度报告和纳税证明)。
(五)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
二十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接收毕业1年以内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基地。
(二)补贴条件:经市人社部门审核成为见习基地,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见习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补助,并为其办理综合商业保险或其他保险。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补贴,其中市级见习基地补贴比例为70%,国家级和省级基地留用率达到50%的可提高至80%;综合商业保险补助标准为每人不超过50元;见习期满为见习人员补缴见习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按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四)所需材料:1.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附件30)原件一份。2.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补贴申请名册(附件31)原件一份。3.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盖章)。4、见习基本生活补贴发放清单、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发放财务记账凭证或者见习基本生活补助进账单或补贴领款单复印件(盖章)。5、就业见习协议(附件)原件一份。6、综合商业保险单复印件(盖章)。7、见习人员指导管理凭证复印件(盖章)。8.见习训练月度考勤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
二十二、实训基地生活补贴和保险费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接收毕业学年大学生参加实训的实训基地。
(二)补贴条件:经市人社部门审核成为实训基地,按每月不低于1000元标准给予实训人员生活补贴,并为其办理综合商业保险或其他保险。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实训期满被实训基地录用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补贴;未录用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给予岗位指导费;综合商业保险补助标准为每人不超过50元。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
(四)所需材料:1.企业实训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附件32)。2.申报实训补贴人员名册原件一份(附件33)。3.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盖章)。4、实训生活补贴发放清单、实训生活补助发放财务记账凭证或者实训生活补助进账单或补贴领款单复印件(盖章)。5、实训协议原件一份。6、综合商业保险单复印件(盖章)。7、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盖章)(录用需提供)。8.实训月度考勤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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