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彬州农村商业银行被罚41万元:因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行董事、高管职责 昨天 1阅读 0评论 12月20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咸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陕西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行董事、高管职责,被罚款41万元。 吴向党(时任陕西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贠晗(陕西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行长)被警告。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zy的个人网站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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