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天骄村镇银行被罚22万元: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今天 1阅读 0评论 12月20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信阳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固始天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22万元。 李某冉(时任固始天骄村镇银行风险合规和授信审批部总经理)被罚款1.3万元。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zy的个人网站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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