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资料管理工作要求》的通知
体经济字�z2004�{4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参、总政、武警、铁道部场地普查办公室:
根据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和今后管理工作的需要,我们研究制定了《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资料管理工作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办公室
二OO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二OO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体育 印发 场地 普查 通知
抄送: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专家。
资料管理工作要求
为加强对体育场地普查资料的保管,便于普查数据的处理和提高普查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工作要求。
一、资料的清点、核查
(一)各普查办的工作人员、普查员、录入人员均应爱护和妥善保管普查表,保证普查表的清晰、完整,防止丢失、折皱、字迹不清及破损。
(二)负责普查表装订工作的县级普查办公室,对上报的普查表和有关资料应认真清点检查,对漏报的单位和遗失的普查表要及时补报。若有破损、折皱等使普查表不能使用的,应重新填报。在所有表格齐全、填报清楚无误后,方可装订。
二、资料的装订
(一)普查表分类装订
1、甲、乙表每种场地作为一类,如果场地数量较多,按所属系统分别装订。每册100张,平均用加厚纸作为封面和封底,并在封面粘贴统一制定的清单(格式参见附件1)。
2、丙表每册100张,用甲、乙表的装订方法。
(二)普查表装订一律采用3眼装订的方法在上侧装订,并将绳结放在封底,不要用纸绳等易断材料装订。
(三)清单的填写要求:
1、用不易涂改的书写工具填写。填清县(区)名称、本册场地名称等。
2、审核人员对每册普查人工审核无误后,签字并在封面的日期处加盖县普查办公章。
3、录入人员完成普查表的计算机录入,并对场地数审核无误后,在清单上签字。
三、普查资料的交接与管理
(一)普查资料在各个工作环节的交接过程中,均要办理资料交接手续。资料接收人根据清单清点普查表册数,发现有遗失、污损、装订不合格等问题,应责成移交人重新审查,并拒绝接收。资料一旦交接,接收后发生的问题由接收人负责。
(二)普查资料在交接时要填写统一制定的普查表交接清单(格式参见附件2),交接单一式两份,移交人和接收人各一份,以备核查。
(三)普查工作结束后,普查资料(包括各种登记表、数据软盘、输出表等)的管理,应由有关部门按照统计资料管理办法,妥善保管和封存。
附件:1、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普查表资料清单
2、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普查表交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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