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疾病防治安全管理机制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制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和科技局分管领导批准、校委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和科技局安全法规股。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水池、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工程建设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机制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科学实验室、美术室、计算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后勤部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有使用合格的蒸饭机、炒菜锅,每学期要检测,要定时检查,操作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机制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集合,值日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校舍的安全管理是学校整个管理工作的一个部分,通过加强管理,提高校舍的使用效益,为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是校舍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
1.校舍安全管理主要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管,并实行使用部门分管责任制,班级教室由首席导师负责,各中心由各中心主任负责。分配给教职工居住的宿舍,属学校固定资产,居住期间由入住教职工负责,调离时无条件完好归还学校。住宿生宿舍楼,由分管各幢的宿管老师负责。未具体分配使用的校舍,由后勤服务中心统筹负责。对于校舍的使用,任何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换和占用,不准私自改动内部装修和结构等。
2.建立健全校舍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施工后的各幢楼房图纸,要整理归档、妥善保存,以便日后查阅。如校舍产权变动、大修、拆迁、改建,需由学校校长室研究决定,并按有关程序,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校舍的修缮维护:
(1)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维修、改造,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门窗地板注意保养维护,墙壁地面要干净无污溃,保持完好状态。
(2)经常检查各处室内网络、水、电、窗帘等设施设备,建立健全报修制度,确保正常运转,使用。
(3)对各幢建筑物大面层,保持经常清理,排水管道要畅通不被堵塞,无积水:要及时发现大面层有无裂纹渗漏滴水情况,并及时组织修补。
(4)设立定期检查制度,特别是在每年雨季来临之前,应及时组织检查,做好准备应对。
(5)每学期末,都要进行全面彻底总检,利用假时间,彻底维修,保持校舍安全完好。
4.按上级指示要求,在一定时段对每幢建筑物定期进行防雷检测,检查避雷线路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及设备安全。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和科技局分管领导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督导教学常规的执行情况,全面提升教师对教学常规的重视程度,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责任心,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把激励、创新、发展、进取的人文精神纳入教学活动中,努力创建和谐且富有竞争的教学环境,特制订如下管理方案:
一、教学
1.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全身心投入,杜绝坐教,随意代教及在课堂里玩弄手机等行为。课堂管理得当,纪律良好。
2.注重自身形象,着装整洁大方,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或露肩露背的服装进教室。教师用语要文明,不得用语言挖苦、讽刺学生。
3.任课教师要提前2分钟到达所在班级,提醒学生把教室桌凳摆放整齐,把相关课本整齐放在课桌上,等待上课。上、下课要起立,相互问候。严格遵守课堂常规。
4.充分利用小黑板、挂图、PPT等教学手段;教师要有激情,课堂气氛活跃,学生有兴趣。
5.重视培养学生良好的课堂习惯,坐姿端正。回答问题积极,注意力集中。
6.要求教师教学严谨,经常性总结和反思课堂教学的得失,全方位评价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7.学期结束任课老师要写好相关学科的教学总结,用统一格式书写上报教导处。
8、考核方法:教学常规月评考核和校领导不定时检杏相结合
二、管理
1.教学期间,任课老师既是本堂课教学的责任人,又是学生常规管理的责任人。要负责本堂课的点名,解决课堂中的偶发性事件,负责学生的安全等事务,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如因管理不当或失职对学生造成的伤害,本堂任课老师除将承担全部责任外,学校将视其情节处以罚金。
2.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体罚学生造成的事故自己负全部责任,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3.所有室外课,任课老师必须到教室将学生排队带到活动地点(指定专人检查电灯、电扇是否已经关好),并点名,对未到学生要追查原因并报班主任。同时下课也要由任课老师组织排队带到教室。一、二、三年级的室外课要提前2分钟回到教室。如因违反而造成的事故由任课老师负责。
4.体育课时,体育老师要合理安排内容,要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教学,如因管理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学生伤害负全部责任。
5.各种实验课,老师要严格规范学生的行为,控制好学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程序及药品管理,对危险物品要专人管理。如因管理混乱,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及药品管理造成的财产损失及学生伤害,任课老师负全部责任。学校并处以罚金。
6.教学期间,不管是何种原因而发生的大小事故都必须向负责人反映,以便作出处理。如因不及时上报所造成的损失自己负全部责任。
体育是南湖行知学校第一学科,而体育课堂更是体育教学中最重要的部分,为了体育教学能够充实、高效的在课堂中展开,所以课堂安全是我们组要格外注意的,在此提出一些课堂安全管理制度,为体育教学工作保驾护航!
一、两个制度
1.体育委员负责制:负责课前3分钟集合、布置上课场地器材、课后整理和回收。
2.请假制度:如有事、有病必须请假。
二、学生“八不准”
1. 不准旷课、迟到、早退;
2. 不准穿大衣、裙子、皮鞋、高跟鞋、凉鞋,戴帽子、头巾和手套;
3. 不准佩戴徽章和携带小刀;
4. 不准擅自离开课堂;
5. 不准横穿跑道、投掷区;
6. 不准擅自动用体育器材;
7. 不准做危险动作、嬉闹追打;
8. 不准做与练习无关的事
三、课前常规
1.体育委员上课前应主动与任课教师沟通,以便教师了解班级情况;
2.协助体育老师布置和检查场地,准备教具;
3.学生因病、伤不能上课时,课前应主动向体育教师说明情况。教师应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布置他们随堂见习或参加适当的活动。
4.提前到上课场地集合,便于课前集合整队。
四、课堂常规
1.准时集合上课:上课铃响后,由体育委员及时在指定地点集合整队,检查上课人数。安排见习生
2.纪律要求:体育委员整好队伍,下达“立正”口令,然后向教师报告上课人数,随后师生相互问好。教师即向学生宣布本课任务与要求,迟到学生向教师报告,说明原因,经教师允许后方可入列。
3.服装要求:学生上体育课时应该穿运动服和运动鞋,不准穿大衣、裙子、皮鞋、高跟鞋、凉鞋,不准戴帽子、头巾和手套,不准佩戴徽章和携带小刀等。
4.每次上课教师必须查好上课人数!
5.上课时,学生必须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注意安全,爱护器材,完成教师布置的各项活动,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离开上课场地。否则按旷课论处。
6.练习时不打闹、不开玩笑,不擅自离开活动地点;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注意安全,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课堂上如遇意外情况,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以便妥善处理。
7. 听到分组轮换练习的信号后,各小组长应整队交换练习场地,并做到迅速整齐。
8.认真听取教师讲解,细致观察教师的示范动作,按教师的要求,认真完成各项练习。同时对较危险的动作一定要在教师的保护帮助下进行练习,不能盲目练习,以防出现事故。
9.在课堂上严格执行教师的各项要求,不经允许不得随意移动器材教具,要爱护体育器材,不得有意损害各种体育设备和用品,要严格执行教师规定的各项保护措施。
10.上课时,如果有比赛,注意安全,不要做有危险的动作,出现问题及时联系教师。
11. 下课前,教师要集合全班学生,对本次课进行小结评比,指出优缺点,提出课后练习要求,宣布下次课内容,布置学生课后整理场地和归还器材。
12. 下课时教师离队前向学生告别“同学们再见”,学生立正齐声回答“老师再见”!
五、课后常规
1.下课后学生应协助教师检查、整理场地和归还或移交器材,以保证下节课教学的正常进行。
2.体育运动下课后学生不要马上大量或大口喝水、吃东西。
六、体育教师上课应注意的体育教学常规要求:
1.预备铃响后,教师立即到达学生集合地点,检查学生的着装是否规范,并记录出勤情况,上课铃响,师生互相问好,开始上课。
2.上课时,教师精神饱满,声音洪亮,口令清楚标准,教态严肃、自然、语言文明,注意精神文明的建设。
3.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亲切关怀,禁止学生在上课时自由活动,严禁学生离开活动场地,要启发和调动学生锻炼身体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得采用简陋粗暴的方式对待学生,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要耐心说服教育。
4.教学原则、教学方法的运用要从增强学生体质出发,根据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及学生的实际情况,科学的安排好密度和运动量。
5.能够给学生做出正确的示范动作,做到精讲多练,集体讲解和个别辅导相结合。
6.教学中要有严密的组织纪律,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与要求,严防伤害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伤害事故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做好妥善处理。
7.教学中要充分发挥体育委员,小组长及积极分子的作用,并且经常做好对他们的培养和训练工作,使他们真正起到教师助手作用。
8.课程结束后,要组织学生集合,进行讲评,并布置课后练习宣布下一次课的内容,安排好学生整理和归还器材,有始有终,结束一堂课的规定。
9.遇到天气等原因不能上室外课时,必须上好室内课,组织好室内课教学,按要求写好教案。
10. 严格体育课的成绩考核和教学效果的评价,要注意总结教学经验教训,积累学生体质资料,不断改进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11.因其他原因教师不能上体育课,必须提前通知年纪及班级首席导师。
12.课后要找特殊学生谈心,应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革措施。
13.写好课后小结、课后反思和特殊情况记录。
14.教师检查布置学生课后归还器材等工作的执行情况,对缺课学生应进一步调查清楚。
15.教师要随时征求其他老师和学生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提高教学水平。
16.期末做好学生体育成绩的评定和学期教学工作的专题总结。
一、实验室操作规程
1.实验前必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熟悉方法步骤,掌握基本原理。
2.进入实验室后,按编组就位,未经老师许可,不能动用仪器、试剂等实验用品。
3.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做到步轻、声低,不准打闹,不准做与实验无关的事。
4.认真听取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5.实验室遵守实验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如有特殊情况,立即报告老师。
6.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填写实验报告单。
7.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一切药品材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严禁带出实验室。
8.废液、废纸、火柴梗及玻璃碎片等杂物不能随便乱扔或倒入水槽内,应倒入废水缸和垃圾箱内。
9.实验完毕,实验组长应组织同学协助老师清理仪器。摆列整齐,搞好卫生,关好水、电,经管理人员验收后方可离去。
10.学生在实验室内损坏的仪器,应主动向老师报告,凡不按操作规程进行而损坏的仪器,要按规定赔偿。
二、实验室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操作培训与考核。
4.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7.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8.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9.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0.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1.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2.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13.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4.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三、学生实验守则
1.实验前必须做好预习,掌握实验原理,明确实验目的、内容和步骤,了解仪器设备操作要求与注意事项,并提交实验预习报告。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安静,按规定位置就座。未经老师同意,不要擅动仪器。
2.上实验课时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必须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教师指导。实验室内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不准喧哗打闹。
3.要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实验准备就绪后需要经过教师检查认可方可动用仪器设备。试验中仪器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和故障不得擅自进行处置。
4.实验时要细致观察、真实记录、独立思考,以实事求是为荣,以弄虚作假为耻,自觉培养科学严谨、勇于探索的学风。结束实验需要经过教师审阅实验数据,签字认可实验过程与结果。
5.实验中要注意安全。发生事故时应保持镇静,迅速切断电源,防止事故扩大,立即报告实验教师,服从统一指挥,注意保护现场。
6.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设备,如数清点复位,清洁器具,打扫卫生,关水断电,经教师检查认可后,方可离去。不得将实验室物品带出实验室。
7.无故缺席者补做实验,试验不合格者重做实验,均须经实验教师同意。
8.进入开放实验室做自主实验,应事先与实验室联系,报告实验目的、内容和所需实验仪器设备物品,经实验室安排后,在预约的时间内进行。
9.损坏仪器设备和物品应主动说明原因和接受调查。凡属违反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和物品损坏的,当事人须作出书面检讨并照章赔偿。
1、单位出入口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重要出入口设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
2、出入口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其中重点单位门卫值班室有内部自动报警设施,并与总值班室联网。重要出入口门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
4、门卫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夜间值班的门卫人员应为男性工作人员。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单位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
7、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辆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教学楼等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暴力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队、护生救护队,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1、学校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人员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1、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场所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
3、为杜绝意外发生,学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卫生防疫部门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教育局主管部门、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毒品泛滥对人类的危害已成为全世界关注的问题。近年来,毒流在中华大地上死灰复燃,青少年成了毒品的主要受害者,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面临严峻挑战。为净化校园,严防吸食毒品蔓延于学校,努力做好我校的禁毒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禁毒教育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教育系统禁毒教育工作的精神,将禁毒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和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学校的重要日事议程。
2、根据学校禁毒工作需求,成立学校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
3、校长为学校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年段、专业组、班级实行层层分工负责制,并将禁毒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考核内容。
4、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禁毒教育,不断提高学校防毒、禁毒意识。
5、节假日组织学生参加社区开展的禁毒教育宣传活动。形成良好的社会禁毒氛围。
6、充分利用每年6月26日国际禁毒日,9月“综治宣传月”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7、建立禁毒工作报告制度,对涉毒学生加强监控、家防和跟踪调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8、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严防外来人员携毒进入学校,毒害青少年学生。
9、将“毒品预防”知识纳入思想政治课教学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主渠道的教育作用。
10、充分利用校园之声广播站、学校文化宣传走廊、各班黑板报、升旗式、各种集会、主题班会等,大张旗鼓地宣传防毒知识,做到警钟长鸣。
1、严禁学生乘坐自行车及“三无”车辆上下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教学楼屋顶玩耍。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进校园。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0、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1、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2、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3、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4、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为确保我校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磊
副组长:何 放
组 员:学生成长中心成员和全体年级主任
建立教师随车制度
学校每天都有负责跟随校车的老师,负责学生上的秩序与安全。负责教师必须认真填写学生乘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载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承担责任,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校车公司各负担一半。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家长不允许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
(3)接学生上学时,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在接送学生期间,除学生或主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3)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校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6)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方可出车。
(7)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9)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0)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1)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2)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3)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并说明原因。
9.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与他人或与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8)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9)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规定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0.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对家长有礼貌,对学生有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学校。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校车管理领导小组。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走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每日做好晨检无其他异常情况才能上岗。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工作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等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为了确保住宿生活的需要,创造一个整洁、优美的良好的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培养良好的思想情操和道德修养,使住宿生身心得到更好的发展,有利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每个宿舍推选室长一个,负责管理本室公共设施,安排值日生,督促值日生完成值日任务。带领本室同学执行宿舍规章制度,协助宿管员和班主任汇报本室发生的重要问题,搞好团结,协调同学之间的关系。
2、学生宿舍的房号和床位由宿舍管理老师编定,编定后寄宿生不得随意调整,以免混乱。
3、寄宿生应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睡觉,按时起床,晚上必须在校就寝,睡觉时不准讲话、喧哗或做其他妨碍他人休息的事情。妨碍他人休息经教育不改者,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特别是晚上在宿舍内聚众玩牌等违纪活动必须严肃处理,从警告记大过、留校察看,直至劝其退学,严重违纪包括在校园内外的可通过司法机关处理。
4、起床后整理好个人内务,被子统一叠成方块,统一放在床的一头,枕头放在被子上面,被子床单,枕巾无污垢,摆放整齐、平整,床上床架一律不得放其他物品,下床必须统一存放箱子及大物件。
5、室内一切大小物品。设施摆放整齐。无灰尘,宿舍布置文明、美观、大方、高雅、有特色。
6、认真完成值日生工作。注意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随意扔果皮或废纸,不随意从楼上倒水,倒剩饭菜等其他杂物,保持走廊和宿舍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
7、爱护公物,严禁故意损坏公物。严禁乱接拉电线,安装插头。电炉、电热器等,不得在宿舍吸烟、点蜡烛,违者给予纪律处分,对造成火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不准带外人留宿,远道家长来校探视需留宿,必须事先向宿舍管理老师登记,由学校领导审查批准。
9、男生不准到女生宿舍,女生也不要到男生宿舍,有特殊情况须经过宿管员同意并陪同,才能能进入宿舍,违者给予严肃处理。
10 、严禁在宿舍内斗殴、赌博、盗窃、吸烟、酗酒、看黄色书刊,违者给予纪律处分。
12 、寄宿生因故不在宿舍就寝,办理好请假手续以外,要到宿管员处登记,否则以夜不归宿论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13 、自觉管好宿舍门窗,做好防盗工作。不带贵重物品进校,确需带来须寄存在宿管员处,否则遗失不予负责。
14 、严禁携带或存放管制刀具及不健康读物、影像等资料,违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为了规范学生宿舍的管理,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为学生营造一个“文明、舒适、整洁、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养成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特制定本评分细则。
一、卫生及内务
1.宿舍内无异味,地面干净整洁(1分);未开窗通风,根据天气情况而定(1分)
2.洗手盆及阳台墙面干净无污渍,毛巾、洗刷用品排放整齐(每项1分);纸篓内无任何残留物(1分)
3.厕所大小便未冲(2分);厕所干净无尿碱无异味(1分)
4.床底、储物柜底干净无垃圾(1分);床头、床护栏干净无污渍(1分)
5.宿舍内暖气片干净无杂物、储物柜上面不乱摆、乱放。(每项1分)
6.宿舍被子叠放整齐,床褥整理平整,被子统一摆放在远离宿舍门的那一边,床面整洁无杂物(1分)
7.床下鞋跟统一朝外摆放在鞋架上,摆放整齐无杂乱物品(1分)
8.宿舍内风扇、灯、水龙头,只要宿舍内无人全部关闭(1分)
二、纪律
1.铃响后熄灯晚、上床不及时(1分)
2.两休铃响后宿舍大声喧哗(2分);公寓内打闹(2分)。
3.宿舍有烟味的(5分)并警告处分,全校通报。
4.宿舍内吃泡面、刺激性零食(1分);两休铃响后吃零食的(1分)
5.两休期间串床、换床的(10分);两休期间串宿舍睡觉的(20分);两休期间串宿舍借东西的(5分)
6.午休期间1:00之前说话的(2分);午休期间1:00之后说话的(5分)
7.晚休期间10:00之前说话的(2分);10:00—10:30说话的(5分);10:30—11:00说话的(10分);11:00之后说话的(20分)
8.宿舍内荣誉加分:好人好事,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加1-2分。
三、工作说明
公寓管理中心:每天检查、量化、反馈。每周汇总评选楼层文明宿舍。
各年级(班级):
1.培训教育学生讲究卫生、整理好个人内务,严格遵守宿舍纪律。
2.每次小周周末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宿舍卫生大扫除活动。
3.各年级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舍长培训会,全面落实学生公寓管理标准要求。
2018年11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安全保障与风险防控
第三章 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
第四章 应急处置与事故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学校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教师以及其他职工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安全保障与风险防控、安全教育与管理、应急处置与事故处理等,适用本条例。
第二章 安全保障与风险防控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预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机制,制定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应对地震、火灾、水灾、拥挤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保障学生、教师以及其他职工安全。
第二十条 在学校及其周边进行施工作业等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根据学校以及周边道路、环境等情况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学生、教师以及其他职工安全。
单位或者个人为学校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其产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和安全要求。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家长应当提高安全保障和风险防控意识,配合学校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异常状况的,其家长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学校。
第二十二条 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的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十三条 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校方责任保险。
鼓励学生家长为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分担学生在学校期间因意外发生的风险;鼓励社会力量设立学校安全风险基金或者学生救助基金,健全学生意外伤害救助机制。
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展与学生安全相关的食品安全、校外实习、体育运动伤害等领域的保险业务。
第三章 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开设安全课程;针对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联合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禁毒和防范网络沉迷、诈骗、溺水、欺凌、暴力以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自救与互救等专题教育;通过互联网安全教育平台、专题讲座、志愿服务等方式,对学生、学生家长进行安全教育。
学校应当经常性地对教师、安全保卫人员以及其他职工进行安全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和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校园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安装符合相关标准的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建立并实施网上巡查制度。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对校内建筑物、构筑物、悬挂物以及体育场馆、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设置警示标识并及时加固、维修、改造、更换或者重建。
学校的校舍、场地等设施不得违反规定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第二十七条 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维护、保养,保障其安全运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升级改造和维修保养;落实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值班制度,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二十九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在学生、幼儿在校期间对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
鼓励中小学校、幼儿园与社区、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合作,建立学校安全志愿者队伍,在上下学时段维护学校以及校门口秩序。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在校门口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防止人员、车辆等非法进入。
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应当对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车辆,登记相关信息以及进校、离校时间。
第三十一条 学校应当在通道、楼梯、出入口等容易发生人员拥挤的场所设置疏导标识或者警示标识;在人员拥挤时段,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安排专人疏导。
第三十二条 学校应当加强对校园内道路和通行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在通往教学楼、图书馆、宿舍、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道路上设置警示标识和减速装置,并协助公安机关对校园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处置。
第三十三条 使用车辆接送学生、教师以及其他职工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学校和车辆提供者的安全责任,协助公安机关处理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
第三十四条 为学生提供住宿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宿舍管理人员对住宿学生进行管理,定时开展安全巡查。
第三十五条为未成年学生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学校应当在上网设施上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防范其接触违法或者不良信息。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实验操作手册,规范实验操作流程,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对危险物品和实验仪器设备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十七条 学校应当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自办食堂的学校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产品合格证明,留存进货票据,加强对采购、供应、留样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十八条 学校应当依照国家学校卫生工作规定设置医院或者卫生室,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者保健教师;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查体制度,做好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工作。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制定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学生日常行为进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制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欺凌等不良行为或者违法行为。
第四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考勤制度,及时将学生未按时到校、擅自离校、失去联系等异常情况告知学生家长,并采取处置措施,必要时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
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一、二年级学生和幼儿接送交接制度,不得将学生或者幼儿交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委托的人以外的人。
第四十一条 学校教师以及其他职工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心理、行为异常或者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并告知学生家长。
第四十二条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活动应当与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以及认知能力相适应,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或者从事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文化娱乐、体育竞赛、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前,应当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管理。
第四十三条 学校应当关注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异常状况学生的在校情况,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其家长,并安排适宜的教育教学、社会实践等活动,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 应急处置与事故处理
第四十七条 学校发现学生有欺凌和暴力行为,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帮助受伤害者,自发现之日起十日内完成调查,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置;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四十八条 学校发现校园性侵犯事件,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帮助受伤害者,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向学校的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九条 学校和有关部门处理学生欺凌和暴力、校园性侵犯事件,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当事人双方应当配合学校和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听取双方意见诉求。
第五十一条发生学校安全事故,学生家长、学生以及其他人员不得有下列干扰事故处置和调查处理的行为:
(一)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学生、教师以及其他职工、事故调查处理人员或者限制其人身自由;
(二)围堵学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三)侵占、损毁学校设施、设备;
(四)携带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进入学校;
(五)制造、散布谣言;
(六)其他违法行为。
发生前款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学校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置,维护教育教学秩序。
第五十二条 因学校安全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学校主管部门应当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方式解决;当事人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学生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的,由学校给予批评教育,根据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进行警示教育或者予以训诫;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学生家长、学生以及其他人员干扰事故处置和调查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 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依照民事法律规定确定学校责任;学校尽到法定教育、管理职责的,依照民事法律的规定不承担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学校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坚持以政策法规为准绳,以抓好日常学校安全管理为主线,切实抓好《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筑牢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强化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加强部门协调,强化全员安全观,营造良好工作环境,最大限度的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本着谁的年级谁负责和谁的班级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年级主任为本年级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对本年级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在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
2.将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年级工作和管理计划,各项安全管理要责任到人,使每一项安全工作都有人管。配合学校精心组织好校外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对学生提出安全要求。
3.教育本年级教职工时刻树立学生安全第一、学生安全全员负责的思想。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本年级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懂得各项安全防范的知识。
4.经常了解学生的思想和身体状况,做好各种预防工作,及时了解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可能出现的安全危险,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恰当措施果断处置,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自觉接受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本年级安全防范工作,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按要求及时整改。
6.遇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有关部门的指挥,沉着冷静,组织人力积极稳妥地作好师生的撤离工作,协助做好指挥和善后处理工作。
7.按照学校每学期组织学生开展二次紧急疏散逃生演练的统一要求,年级主任应认真组织,周密安排,防止出现意外。要求各班级平时按照逃生演练时安排的通道上下楼梯,养成习惯。
8.实行班级安全员制度。首席导师在班级内设立安全员,由班内一名学生担任。安全员的职责主要是:在班级和同学中宣传普及安全知识,经常提醒同学们注意安全,做到警钟长鸣;经常检查、及时发现本班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及时向首席导师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自觉维护和管理本班的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其始终处于安全状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常识培训和消防演练,熟练掌握各种安防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当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时及时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人员疏散,协助首席导师和学校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处理和查询事故原因。
9.首席导师加强对学生思想教育,安全问题每周必讲,让学生掌握基本的紧急避险常识。
10.确保教室宿舍无火种、无管制刀具、无打架斗殴现象发生。
11.注意安全用电。首席导师教导学生正确使用教室、实验室内的用电设施,对用电设施有损坏或电线有裸露的要及时上报后勤服务中心修理。不乱拉电线,禁用热得快等非照明用电设施,首席导师每日督查,承包到班。
12.注意交通安全。首席导师教育学生骑自行车过路口时,既要看红绿灯又要四处观望车辆,确保安全时方可通行;骑车过程中要靠右边行驶,不并排、脱把骑车,不追逐打闹;不乘坐黑出租,不乘坐手续不全的车。
13.首席导师教育学生在校园内的公共场所如教室、餐厅、宿舍内要慢慢走,轻轻行,不拥挤,不打闹,防止踩踏挤压现象发生。
14.加强学生安全防火意识,首席导师教育学生在校园内禁止点燃纸屑、塑料制品,宿舍内禁止吸烟、点蜡烛,以防火灾发生。
15.首席导师做好心理承受能力弱,情绪易波动学生的工作,经常与他们沟通交流,特别注意关心爱护他们,确保不出问题。
二、责任追究:
以上目标任务要认真落实,对于疏于管理、工作不力而造成事故的,学校将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对严重失职,造成学生生命财产损害或重大责任事故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年级主任与首席导师各持一份。
年级主任:
首席导师:
年 月 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学校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坚持以政策法规为准绳,以抓好日常学校安全管理为主线,切实抓好《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筑牢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最大限度的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本着谁的年级谁负责、谁是主管谁负责、中心主任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原则,特制定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首席导师加强对学生思想教育,安全问题每周必讲,让学生掌握基本的紧急避险常识。
2.确保教室宿舍无火种、无管制刀具、无打架斗殴现象发生。
3.注意安全用电。首席导师教导学生正确使用教室、实验室内的用电设施,对用电设施有损坏或电线有裸露的要及时上报后勤服务中心修理。不乱拉电线,禁用热得快等非照明用电设施,首席导师每日督查,承包到班。
4.注意交通安全。首席导师教育学生骑自行车过路口时,既要看红绿灯又要四处观望车辆,确保安全时方可通行;骑车过程中要靠右边行驶,不并排、脱把骑车,不追逐打闹;不乘坐黑出租,不乘坐手续不全的车。
5.首席导师教育学生在校园内的公共场所如教室、餐厅、宿舍内要慢慢走,轻轻行,不拥挤,不打闹,防止踩踏挤压现象发生。
6.加强学生安全防火意识,首席导师教育学生在校园内禁止点燃纸屑、塑料制品,宿舍内禁止吸烟、点蜡烛,以防火灾发生。
7.首席导师做好心理承受能力弱,情绪易波动学生的工作,经常与他们沟通交流,特别注意关心爱护他们,做到早发现、早疏导,确保不出问题。
8.保卫科加强门卫管理,实行出入联系制度,严防社会闲散人员进校园,查严胸卡、请假条,防止学生私自外出校园,加强值班巡逻,特别是加强夜间的值班巡逻,防止外来人员进校伤害学生,防止学生爬墙外出,维护校内正常秩序。
9.学生成长中心加强对学生宿舍区的管理,排查管制刀具,落实防范措施,严防侵害学生事件发生,加强对校园、公寓、餐厅的巡查,防止打架斗殴现象发生,经常巡查学生服务部,防止出售过期产品、不合格产品、不健康书籍及管制刀具、打火机、烟酒等。
10.餐厅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加工间,确保饭菜质量和食品卫生,不出售剩菜,坚持每日防疫站检验制度,确保每日留有饭菜样品。
11.后勤服务中心加强对用电安全巡查,加强校舍、锅炉房的维护管理,对饮用水每月一检查。
12.财务中心做好防盗工作,锁好防盗门,下班后插好监控装置。
13.实验室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落实双人双锁,图书馆、阅览室定期开窗通风,做好防潮防火工作。
14.数据中心确保网络安全,做好有关重要信息的保密工作,做好微机室的防盗和防火工作。
15.行政管理中心做好档案室的防潮防火工作。
二、责任追究:
以上目标任务要认真落实,对于疏于管理,工作不力而造成事故的,学校将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对严重失职,造成学生生命财产损害或重大责任事故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责任书签订部门各持一份。
校 长:
年级中心负责人:
年 月 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学校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坚持以政策法规为准绳,以抓好日常学校安全管理为主线,切实抓好《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筑牢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最大限度的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本着谁的年级谁负责和谁的班级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安全目标责任书。
首席导师和导师团成员要把学生的安全放到首位,首席导师对班级全体学生负责,导师团成员对承包学生负责,每个学生的安全都由老师承包负责,全面落实学生安全全员目标责任制度,确保学生在校安全。
一、责任目标:
(一)首席导师和导师团成员
首席导师要坚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使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懂得各种安全防范和自护自救的知识,懂得生命的价值,杜绝学生违法乱纪行为。按照学校总体要求,认真搜集材料,组织备课,上好每一节安全课,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养成。精心组织校外活动并对学生提出安全要求。
要经常了解学生的思想、身体状况,做好各种预防工作,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时了解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要积极协助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本班级的安全防范工作,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整改。
教育学生不要在走廊、楼梯上打闹、嬉戏,以防堵塞通道、摔伤,造成安全事故。
遇到突发事件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有关部门的指挥,沉着冷静,积极稳妥地做好学生撤离和安抚教育工作,协助好善后处理工作。
确保每一个学生都享受安全的课堂,协调导师团成员鼓励学生展示发言,禁止讽刺挖苦致使学生心灵受伤害的事件出现。
(二)班级
班级全体人员签订安全公约,并在公约上签字。安全公约签订后老师和学生要确实的贯彻落实,确保班级全体人员的人身安全。
班级要设立安全员,由班内一名学生担任。安全员要做好班级安全工作的宣传和监督,并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进行先期处理。
班级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主题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应急演练,增强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学生
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往返学校途中的安全,不横穿马路、铁路、翻越护栏,不乘坐摩的和各种手续不齐全、车况不好的车辆。
同学之间要团结协作,正常交往,不谈情说爱,不拉帮结伙,不敲诈别人,不以大欺小。发生矛盾要正确处理,不准打架,更不准纠集社会青年在校内外打架斗殴。
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不赌博、不将烟酒、打火机、管制刀具、不健康书刊、光盘等带入校园。不私自出校门,不爬墙外出,请假外出必须有首席导师签字的请假条。不去游戏厅、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不看不健康书刊和音像资料等。不靠近各种高压设施,不私自将用电设施带入学校和寝室,不乱接电线和学校禁止使用的各种电器。
理智拒绝不认识不熟悉人赠送礼物,不管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能跟不熟悉的人外出。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上下楼梯要靠右慢慢有秩序行走,不在楼道、教室内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语言文明不讲脏话。
病从口入,注意饮食卫生。在餐厅就餐,不购买校外小摊小贩的食品。遵守公共场所纪律(如集会、就餐、课间操、打热水等)不得拥挤、推搡。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或自救、求救,同学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一致。
不能将手机等贵重物品带入学校,随身携带不超过50元钱,多余的钱要交给首席导师保管,不要把钱放在教室和宿舍内。同时要锁好储物柜。课间操去图书馆、阅览室和超市时不要把包放在地下或外面,防止丢失。
在校期间,服从学校管理和老师的教育,并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和《学生基础素养评价方案》等相关规定。
二、责任追究:
以上各目标任务,首席导师、导师团成员要认真落实,如出现安全事故,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如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首席导师和导师团成员将扣除绩效工资,甚至接受法律处分。本责任书自签订至本学期结束为执行有效期,如首席导师、导师团成员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首 席 导 师:
学 生:
年 月 日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建立学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全校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稳定。
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对保障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各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切断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目书。
二、工作目标:
1、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和防治措施,并形成防控方案、制度。纳入学校定期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蔓延,把突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三、防控小组:
组长:王建磊;副组长:何放、 王沛栋
组员:李泽军、李康、付茂增、娄立业、王楠楠、李继超、曹利、高立超、王洪磊、郑磊、张立克、赵智超以及各首席导师
四、工作标准: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发展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活动场所卫生水平,抓好预防接种查验工作,作好因病缺课登记,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措施。
2、统一领导,依法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实行校长负总责。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5、建立预警,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五、管理制度:
1、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校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完善疫情报告网络,并保证畅通,杜绝缓报、漏报、不报。
2、晨、午检工作制度。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规定,按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预防原则,保障师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3、学校预防接种管理制度。学校预防接种工作要规范化、程序化,每次接种工作均要做好登记、统计、归档等工作。
4、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制度。为全面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及时发现传染源,有效控制传染病的蔓延,确保师生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5、学校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为加强消毒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建立此制度。相关人员要学习消毒隔离的相关知识,掌握常用的消毒方法及个人卫生,发现传染病人或可疑病人立即上报采取隔离措施,对康复的病人要以医院的观察日为准,病愈后方可回学校学习。
六、执行措施:
1、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组织,各负责人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随学校人事变动,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调整。
2、落实传染病报告制度。疫情报告员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传染病人要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疫情报告员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若因报告员玩忽职守造成的传染病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为了落实晨、午检查制度,学校每天做好学生及教职工的晨、午检记录。各班级、各中心、各部门要有晨、午检记录表,并每天设有人员做及时记录,对没有按时到校的人员进行追访,将每天的情况及时上报学校。
4、落实学校预防接种管理制度。严格预防接种程序与要求,对未按规定接种的学生配合地段保健科及时做好补种工作。为提高预防接种率,形成有效的免疫保护屏障,学校要加强宣传,通过家长信让家长了解预防接种的必要性和相关知识及接种禁忌等。
5、多次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①学校组织多次全校师生集体会议做预防传染病的专题讲座;②首席导师要利用家长会和告家长书的形式对家长进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③各个班级要做关于预防传染病知识的板报。
6、学校对教职工进行专门的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教职工要掌握最基本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措施,并对自己的学生提出严格的要求。
七、实施与评价:
1、学校结合本校的传染病防控项目书,启动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和防控工作预案 ,督促各部门、各年级、各中心的防控工作。
2、按照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规定,疫情报告员在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时应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发现已类传染病病人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报告。
3、在执行晨检、午检的时候,相关负责人要采取询问、观察、触摸等形式,如果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时,立即通知级部、校卫生部及家长,并且将孩子送去医院检查。
4、严格遵守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各中心主任以及各首席导师严格做好因病缺课或缺勤登记工作。坚持晨检制度,并做好晨检记录。首导一旦发现发热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学校,与此同时要跟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在第一时间送学生到正规医院接受治疗。学生治疗阶段,不得到校,必须痊愈后持县级以上医院的康复证明才能返校就学。学生治疗期间,首席导师必须每天跟踪疗情,详细掌握学生的治疗进展并记录在晨检记录本上。
5、遵守学校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学校医务人员要对规定接种的学生进行接种,并且要做好预防接种的宣传动员,每次接种工作后要做好登记、统计、归档等工作。
6、坚决实行学校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疫情负责人在确认疫情的第一时间内报告本地疾病控制中心和教育局,并做好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对确认的病例、疑似病例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学生不与之接触。
7、做好消毒和开窗通风工作。学校保证各个教室、功能室、办公室等相对独立、采光通风良好,完善洗手区的建设,同时为每个班配发体温表等消毒用具和用品,设置专人每天做好消毒和开窗通风工作。
8、后勤服务中心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更新、充实卫生必备设备,准备足够的消毒、预防用品以及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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