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及换发新证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疗机构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及换发新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验及换发新证对象
凡持有本局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满拟继续执业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有效期未满的参加本次正常年度校验)。
2022年1月1日后执业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不列入本次年度校验。
二、校验及换发新证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申报材料
1.《医疗机构换证申请书》(附件1);
2.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和乡镇(街道)卫生院填写《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附件2),其余医疗机构填写《医疗机构校验申请表》(附件3);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4.工作总结(应包括工作成绩、医疗安全、医疗质量、符合医疗机构标准情况等);
5.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
6.校验期内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质控中心指导、检查、处罚及整改情况;
7.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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