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国十大法制人物

12-24 9阅读 0评论
  时间的脚步匆匆,2006年即将与我们挥手告别,站在辞旧迎新的门槛旁,打开我们的记忆之门,将一件件法制事件过滤,将一个个案件评点,将一位位为公平、正义挺身而出的人物回想,是什么让我们难忘,是谁感动着我们?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物权法修改、反商业贿赂?还是对日诉讼、博客案、黄静案?抑或是周泽、董海平、李刚这一位位普通公民?中国法院网与人民网、央视国际联手,共同推出“2006年十大法制新闻”、“2006年十大案件”、“2006年十大法制人物”,让我们一起感知2006年中国法制的点点滴滴。 今日推出2006年法制人物。 1、李刚:公益诉讼的“垦荒者” 早在2005年,李刚针对全国牙防组认证资格等问题向国家认证认监委进行投诉,并三次向法院起诉。2006年4月11日,李刚将卫生部追加为共同被告第四次将全国牙防组告上法庭,要求由卫生部共同承担全国牙防组的违法责任。日前,国家认监委联合卫生部叫停全国牙防组对口腔保健品的认证活动,开始着手建立我国统一的口腔用品认证制度,并联合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非法认证活动的专项治理工作,彻底杜绝“认证乱象”。

2006年中国十大法制人物

入选理由:李刚以一己之力向权威挑战,接连发动三场吸引公众眼球的诉讼。这三场诉讼,每一个都关系到不特定多数民众的切身利益,每一个后面都有着这样那样的政府公权力。像李刚这样的普通公民,在同不合理的规则进行抗争和较真的过程里,以自己的方式推动着法治的进程。 2、葫芦岛400“的哥”:倾城出动擒劫匪唱响正气歌 2006年12月8日晚,辽宁省葫芦岛市一名女出租车司机遭抢劫。听到电台的广播后,葫芦岛市出租车倾城而出,与警方一道,连夜搜寻围捕劫匪,最终协助警方将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此次出租车司机协助警方追捕劫匪前后历时45个小时,参与出租车辆达400余辆。 入选理由:葫芦岛400名出租车司机共同演绎出了一曲见义勇为、向善向上的社会正气之歌。他们的自觉行动所引发的巨大的社会反响和“一呼百应”的号召力、凝聚力,也折射出全社会对高尚、善良、诚信、和谐的向往。法治的进程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从葫芦岛出租车司机这一特殊群体身上,我们看到了中国的希望。 3、姜德志:多次扳倒腐败大鳄的贪官克星 姜德志,吉林省反贪局局长。他参加检察工作26年,其中从事反贪侦查工作20年,直接查办和指挥查办大要案200余件,县处级以上要案73人,其中厅级30多人,千万元以上案件十余件。成克杰、慕绥新等身处要职的腐败官员都栽在他的手下。 入选理由:从一个个栽在姜德志手下的贪官名单中,我们可以想到他扳倒这些位高权重者所付出的努力和艰辛,以及铁面无私、锲而不舍的信念,他是这个社会肌体免受病菌腐蚀的清道夫,他是社会正义和良心的坚守者。 4、施华山:13年解救168名妇女儿童的“打拐英雄” 施华山,江西省贵溪市公安局流口派出所政治教导员。1991年以来,他历经无数艰难困苦和生死磨难,行程数十万公里,先后从福建、广东、新疆等10多个省市100多个县,成功解救省内外被拐卖妇女儿童168名,抓获犯罪嫌疑人38名,被当地群众誉为“打拐英雄”。 入选理由:13年的解救生涯给施华山也留下了满身伤痕。而这些,都不曾让施华山有过一丝的退却。从施华山身上我们可以看到,构建和谐社会不是一个空洞的概念,也不能成为一句口号,它需要成千上万像施华山这样的人。 5、周泽:以学者的良知叫板养路费 2006年10月底,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周泽和北京律师宋成军先后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呼吁对《公路管理条例》组织审查,同时建议全国人大迅速通过执法监督程序,叫停违法征收养路费的行为”。 入选理由:中国的现实尴尬在于,违宪和违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并不鲜见,另一方面,对违宪和违法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尚不能经审查而予撤消。周泽的“上书”行为在得到了老百姓广泛支持的同时,却招致交通养路费征稽人员的指责,被斥为“唯恐天下不乱的少数人”,而这恰恰显示了一个学者的良知和决心。 6、陈晓兰:十年医疗打假不言悔 陈晓兰原来是上海一所医院的医生。为了揭露形形色色的假冒伪劣医疗器械,她不惜以身试针获取证据,连续10年不懈举报,由此被查处的假劣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达8种,有关的法规被修改或制定。她被一些同行视作“另类”,因屡屡举报而被认为断了医院的财路,她因此被迫下岗,失去了退休金和医疗保险,甚至人身安全也受到威胁。 入选理由:陈晓兰以一个医生的崇高职业道德和高度责任感,以精卫填海的精神,十年来为患者奔走在打假维权的风雨之中,饱尝人世冷暖。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中,在绝大多数的人都选择顺从或是沉默的时候,只有她,能够站起来敢于向黑幕说“不”,勇敢地对抗行业“潜规则”。相比那些面对歹徒敢于与其搏斗的英雄,陈晓兰这种精神往往需要更大的勇气。 7、丁昌祥:以一张站票挑战铁道部门 江西旅客丁昌祥以“列车上座票站票同价不合理”为由起诉北京铁路局,要求对方返还多收的5元人民币,最终以败诉告终。 入选理由:在强大的利益集团面前,百姓在众多涉及自身利益的领域里往往缺乏话语权。丁昌祥因区区一张火车票的价格而跟铁道部门叫板,用法律来戳一戳这些司空见惯让人麻木的不合理与不公平,这在我国不断推进法治建设的今天具有不可小视的现实意义。 8、黄细花:质疑跨行查询收费的人大代表 自2006年6月1日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与交通银行对银行卡ATM跨行查询,收取0.3元手续费。在该项收费执行伊始,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环保局副局长黄细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紧急建议,暂时叫停银行卡ATM跨行查询收费,并建议有关方面对银行中间服务收费加强法律审查。后来虽然我们没有看到人们想要的结果,但事实证明垄断行业并非不可憾动。 入选理由:跨行查询收费之争,并不仅仅局限在跨行查询收费本身,而在于其背后更大的利益争夺。面对大多数群众的反对和质疑声,黄细花以一名人大代表的身份适时“出声”,代表民意发出强势质疑,是比较少见的,也是很难得的。黄细花此举为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如何履行职责提供了一个路径选择,也为近800万全国、省、市、县、乡五级人大代表在面对各种社会热点问题时如何表达民众的意见提供了示范。 9、董海平:国内与流氓软件“斗争第一人” 号称国内与流氓软件“斗争第一人”的董海平,成立国内第一个“反流氓软件联盟”,并在短短数月间该联盟便先后将中搜、雅虎等10余家知名IT企业告上法庭,但所有起诉均以败诉告终。 入选理由:说起“流氓软件”,相信大多数电脑用户都深受其害,却也无可奈何。因此“反流氓软件联盟”的横空出世着实为公众开辟了一条合适的维权之路。反对“流氓软件”的侵害,虽然还在经历漫长的上诉之路,但像董海平这样的众多网络维权客们,正通过网络方式的集结,向长期疏于管制的“流氓软件”制造者“讨个说法”,开启了互联网的“维权时代”。 10、姚建国:上书全国人大指警方公处卖淫女违法 2006年11月29日,广东深圳福田警方将百名涉嫌卖淫、嫖娼的犯罪嫌疑人在深圳“三沙”游街示众。12月4日,上海律师姚建国上书全国人大,指深圳福田警方公开处理百名卖淫女和嫖客的活动有违法之嫌,明显侵犯人权,引起强烈反响。 入选理由:“公处”争议的实质完全是两大“阵营”法治理念的博弈,是法治理念层面进步与落后的较量。当前社会,执法机构执法犯法、领导干部知法违法的现象屡见不鲜,而普通民众漠然视之、见怪不怪也非一日。姚建国上书全国人大无异于当头一棒,使我们从长期漠视麻木的怪圈中警醒。 备注:新华网也参与“2006年十大法制新闻”、“2006年十大案件”、“2006年十大法制人物”推荐评选工作,特此说明。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zy的个人网站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表情:
验证码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9人围观)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

取消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支付宝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