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能源国际附属与联合体单位订立EPC合约 涉资约5.5亿元

11-05 31阅读 0评论

  (00686)发布公告,于2024年11月4日,吉林卓朗(公司的附属公司,作为发包方)与联合体单位(作为承包方)订立EPC合约。根据EPC合约,联合体单位将向吉林卓朗提供EPC服务,以建设EPC项目。EPC合约项下的合约价格约为人民币5.50亿元(含税)。

  据悉,联合体单位为由中水北方(作为联合体单位牵头人)及京电能源工程(作为联合体单位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单位。

  公告称,经考虑风力发电于中国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及预计投资回报,公司对该行业于可见未来的前景持乐观态度。围绕国家大基地规划,有望在“东北、华北、西北”地区加快大型风力发电基地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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