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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文) 目录 序言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方针 第二章 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 (三)战略目标 (四)战略主题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三章 学前教育 (五)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六)明确政府职责 (七)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第四章 义务教育 (八)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 (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第五章 高中阶段教育 (十一)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十二)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 (十三)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第六章 职业教育 (十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十五)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 (十六)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十七)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第七章 高等教育 (十八)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十九)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十)提升科学研究水平 (二十一)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二十二)优化结构办出特色 第八章 继续教育 (二十三)加快发展继续教育 (二十四)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 (二十五)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 第九章 民族教育 (二十六)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 (二十七)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 第十章 特殊教育 (二十八)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 (二十九)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三十)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第三部分 体制改革 第十一章 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三十一)更新人才培养观念 (三十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三十三)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 第十二章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四)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五)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三十六)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三十七)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第十三章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三十八)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 (三十九)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 (四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四十一)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 办学体制改革 (四十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四十三)大力支持民办教育 (四十四)依法管理民办教育 第十五章 管理体制改革 (四十五)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 (四十六)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 (四十七)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 第十六章 扩大教育开放 (四十八)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十九)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五十)提高交流合作水平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第十七章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五十一)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五十二)加强师德建设 (五十三)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五十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五十五)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第十八章 保障经费投入 (五十六)加大教育投入 (五十七)完善投入机制 (五十八)加强经费管理 第十九章 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五十九)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六十)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六十一)构建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章 推进依法治教 (六十二)完善教育法律法规 (六十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六十四)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六十五)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 第二十一章 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 (六十六)组织实施重大项目 (六十七)组织开展改革试点 第二十二章 加强组织领导 (六十八)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六十九)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七十)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实施 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制定本《教育规划纲要》。 序 言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强国必先强教。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教育。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以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党全社会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建成了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保障了亿万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教育投入大幅增长,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改革逐步深化,办学水平不断提高。进入本世纪以来,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农村教育得到加强,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教育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族素质,推进了科技创新、文化繁荣,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大贡献。我国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人才竞争日趋激烈。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人口、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都凸显了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国未来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 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教育还不完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教育观念相对落后,内容方法比较陈旧,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素质教育推进困难;学生适应社会和就业创业能力不强,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紧缺;教育体制机制不完善,学校办学活力不足;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滞后;教育投入不足,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得到完全落实。接受良好教育成为人民群众强烈期盼,深化教育改革成为全社会共同心声。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必须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坚持育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把握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优化结构布局,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二)工作方针。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育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积极性,共同担负起培育下一代的责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完善体制和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不断扩大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 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人力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的主要途径。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努力培养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加快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需要与教育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人民群众期盼良好教育与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增强教育活力与体制机制约束的矛盾,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 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第二章 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 (三)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扫除青壮年文盲。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2.4年提高到13.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5年提高到11.2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比2009年翻一番。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各类人才服务国家、服务人民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显著增强。 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提升,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50%。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提高教育开放水平,全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办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 (四)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教育,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 坚持能力为重。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开创美好未来。 坚持全面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坚持文化知识学习与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加强体育,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余活动时间,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加强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情感。重视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国防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章 学前教育 (五)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 (六)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切实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七)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改扩建、新建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第四章 义务教育 (八)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推行小班教学。配齐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教师,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 增强学生体质。科学安排学习、生活、锻炼,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保护学生视力。 (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 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 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 (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课业负担严重损害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 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统筹规划,整体推进。调整教材内容,科学设计课程难度。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 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给学生留下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健身娱乐的时间。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得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 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儿童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配合,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第五章 高中阶段教育 (十一)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加大对中西部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力度。 (十二)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指导。 (十三)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多样化,扩大优质资源。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采取多种方式,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 第六章 职业教育 (十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 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制定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立健全技能型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的制度。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吸收企业参加教育质量评估。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十五)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十六)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强化省、市(地)级政府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责任,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根据需要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合作,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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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改革招生和教学模式。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制定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办法。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鼓励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形成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七章 高等教育 (十八)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到2020年,高等教育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建成一批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高等学校,若干所大学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 (十九)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加大教学投入。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把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作为重要制度。加强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基地、课程教材等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促进文理交融。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创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全面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严格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改进高校教学评估。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增强诚信意识,养成良好学风。 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管理,不断提高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培养质量。 (二十)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高校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和区域创新中作出贡献。大力开展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坚持服务国家目标与鼓励自由探索相结合,加强基础研究;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应用研究。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推动高校创新组织模式,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团队。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与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充分发挥研究生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加强高校重点科研创新基地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二十一)增强社会服务能力。高校要牢固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全方位开展服务。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规范校办产业发展。为社会成员提供继续教育服务。开展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积极推进文化传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积极参与决策咨询,主动开展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鼓励师生开展志愿服务。 (二十二)优化结构办出特色。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促进多学科交叉和融合。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化区域布局结构。设立支持地方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新增招生计划向中西部高等教育资源短缺地区倾斜,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加大东部高校对西部高校对口支援力度。鼓励东部地区高等教育率先发展。建立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军队人才培养体系。 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继续实施“985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实施“211工程”和启动特色重点学科项目。改进管理模式,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绩效评估,进行动态管理。鼓励学校优势学科面向世界,支持参与和设立国际学术合作组织、国际科学计划,支持与境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建立联合研发基地。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的步伐,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形成一批世界一流学科,产生一批国际领先的原创性成果,为提升我国综合国力贡献力量。 第八章 继续教育 (二十三)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的教育活动,特别是成人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新继续教育观念,加大投入力度,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重视老年教育。倡导全民阅读。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二十四)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政府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发展。将继续教育纳入区域、行业总体发展规划。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制定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和组织实施办法。加快继续教育法制建设。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条件。加强继续教育监管和评估。 (二十五)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发展和规范教育培训服务,统筹扩大继续教育资源。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相关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加强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 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健全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办好开放大学,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 第九章 民族教育 (二十六)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加快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对于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要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 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不断夯实各民族大团结的基础,增强中华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 (二十七)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公共教育资源要向民族地区倾斜。中央和地方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民族教育支持力度。 促进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巩固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支持边境县和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快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地区改扩建、新建一批高中阶段学校。大力发展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加大对民族地区中等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积极发展民族地区高等教育。支持民族院校加强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办好高校民族预科班。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教育事业的扶持力度。 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全面开设汉语文课程,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全面加强学前双语教育。国家对双语教学的师资培养培训、教学研究、教材开发和出版给予支持。 加强教育对口支援。认真组织落实内地省市对民族地区教育支援工作。充分利用内地优质教育资源,探索多种形式,吸引更多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到内地接受教育。办好面向民族地区的职业学校。加大对民族地区师资培养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国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民族地区基层任教。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第十章 特殊教育 (二十八)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各级政府要加快发展特殊教育,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全社会要关心支持特殊教育。 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 (二十九)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残疾人入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重视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三十)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国家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地方政府制定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鼓励和支持接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为残疾学生创造学习生活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比例。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第三部分 体制改革 第十一章 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三十一)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树立全面发展观念,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树立人人成才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为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小学、中学、大学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合作以及中外合作等多种联合培养方式,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 (三十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 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良好环境。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材建设,建立健全教材质量监管制度。深入研究、确定不同教育阶段学生必须掌握的核心内容,形成教学内容更新机制。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各种课外及校外活动。加强中小学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加强学生社团组织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 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机制。改进优异学生培养方式,在跳级、转学、转换专业以及选修更高学段课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方式,改进中学生升学推荐办法,创新研究生培养方法。探索高中阶段、高等学校拔尖学生培养模式。 (三十三)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 改进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树立科学人才观,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科学化、社会化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强化人才选拔使用中对实践能力的考查,克服社会用人单纯追求学历的倾向。 第十二章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四)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加强考试管理,完善专业考试机构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考试改革方案,指导考试改革试点。 (三十五)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就近免试入学的具体办法。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 (三十六)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以高等学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完善国家考试科目试题库,保证国家考试的科学性、导向性和规范性。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探索实行社会化考试。 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入学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深入推进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改革,加强创新能力考查,发挥和规范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 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者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符合条件、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行业、地区就业的,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录取;对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程序,破格录取。 (三十七)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制度,实现信息公开透明,保障考生权益,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督。公开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公开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结果,公开自主招生办法、程序和结果。加强考试招生法规建设,规范学校招生录取程序,清理并规范升学加分政策。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舞弊行为。 第十三章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三十八)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适应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探索适应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避免千校一面。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随着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三十九)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政府及其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管机制,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自主制定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自主设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和经费。扩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办学、社区服务等方面的自主权。 (四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公办高等学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校长职权。完善大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 加强章程建设。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确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扩大社会合作。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推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的资源共享,形成协调合作的有效机制,提高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推进专业评价。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探索与国际高水平教育评价机构合作,形成中国特色学校评价模式。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四十一)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发挥企业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作用。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 第十四章 办学体制改革 (四十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扶持薄弱学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各地可从实际出发,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试验,探索多种形式,提高办学水平。 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四十三)大力支持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职责,鼓励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完善独立学院管理和运行机制。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对具备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的民办学校,按规定程序予以审批。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 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有关教育和培训任务,拨付相应教育经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国家对发展民办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四十四)依法管理民办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民办学校依法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逐步推进监事制度。积极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的作用。完善民办高等学校督导专员制度。落实民办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依法明确民办学校变更、退出机制。切实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依法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资产、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扩大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 第十五章 管理体制改革 (四十五)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国家教育事业,制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和基本标准,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和区域布局。整体部署教育改革试验,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地方政府负责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开展教育改革试验,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区域内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 (四十六)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进一步加大省级政府对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统筹管理义务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落实发展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理分布,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扶持困难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促进省域内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和资源共享,支持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完善以省级政府为主管理高等教育的体制,合理设置和调整高等学校及学科、专业布局,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依法审批设立实施专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审批省级政府管理本科院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已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授予点。完善省对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根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教师编制等实施标准。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区域协作,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支持和督促市(地)、县级政府履行职责,发展管理好当地各类教育。 (四十七)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规范决策程序,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要公开讨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成立教育咨询委员会,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咨询论证,提高重大教育决策的科学性。建立和完善国家教育基本标准。整合国家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及资源,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加强教育监督检查,完善教育问责机制。 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完善教育中介组织的准入、资助、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第十六章 扩大教育开放 (四十八)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借鉴国际上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促进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提升我国教育的国际地位、影响力和竞争力。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对外开放的要求,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 (四十九)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吸引境外知名学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和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 吸引更多世界一流的专家学者来华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引进境外优秀教材,提高高等学校聘任外籍教师的比例。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服务。 (五十)提高交流合作水平。扩大政府间学历学位互认。支持中外大学间的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联合推进高水平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加强中小学、职业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际理解教育,推动跨文化交流,增进学生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 推动我国高水平教育机构海外办学,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和教育服务。支持国际汉语教育。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加大教育国际援助力度,为发展中国家培养培训专门人才。拓宽渠道和领域,建立高等学校毕业生海外志愿者服务机制。 创新和完善公派出国留学机制,在全国公开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学习。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的政策引导,加大对优秀自费留学生资助和奖励力度。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提高对留学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进一步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增加中国政府奖学金数量,重点资助发展中国家学生,优化来华留学人员结构。实施来华留学预备教育,增加高等学校外语授课的学科专业,不断提高来华留学教育质量。 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双边、多边和全球性、区域性教育合作。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组织教育政策、规则、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搭建高层次国际教育交流合作与政策对话平台,加强教育研究领域和教育创新实践活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扩展交流内容,创新合作模式,促进教育事业共同发展。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第十七章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五十一)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五十二)加强师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采取综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良好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克服学术浮躁,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五十三)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和校长,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完善制度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教。积极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完善代偿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当教师。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加大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加强校长培训,重视辅导员和班主任培训。加强教师教育,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参与、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培养模式,增强实习实践环节,强化师德修养和教学能力训练,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完善相关人事制度,聘任(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教师比例。 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建设高素质的高校教师队伍。大力提高高校教师教学水平、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促进跨学科、跨单位合作,形成高水平教学和科研创新团队。创新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方式,引导教师潜心教学科研,鼓励中青年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人才项目,为高校集聚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 (五十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贴补贴标准。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研究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关心教师身心健康。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国家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五十五)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国家制定教师资格标准,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 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制定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探索在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制定高等学校编制标准。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创新聘用方式,规范用人行为,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加强教师管理,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校长专业化,提高校长管理水平。推行校长职级制。 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教师和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教育家,倡导教育家办学。大力表彰和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国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设立荣誉称号。 第十八章 保障经费投入 (五十六)加大教育投入。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教育事业的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 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 社会投入是教育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调整学费标准。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五十七)完善投入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各地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制定并逐步提高区域内各级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投入体制。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尽快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债务。 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机制。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机制。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筹措经费的机制。 进一步加大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投入。中央财政通过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农村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 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各地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完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完善资助政策,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建立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五十八)加强经费管理。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增强经费分配的科学性。加强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教育经费监管机构职能,在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由政府委派。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全过程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建立并不断完善教育经费基础信息库,提升经费管理信息化水平。防范学校财务风险。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 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 第十九章 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五十九)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网络。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充分利用优质资源和先进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多种方式接入互联网。重点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基础建设,缩小城乡数字化差距。加快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中国教育卫星宽带传输网升级换代。制定教育信息化基本标准,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六十)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加强网络教学资源体系建设。引进国际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网络学习课程。建立数字图书馆和虚拟实验室。建立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创新网络教学模式,开展高质量高水平远程学历教育。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使农村和边远地区师生能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增强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加快全民信息技术普及和应用。 (六十一)构建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制定学校基础信息管理要求,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促进学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政府教育管理信息化,积累基础资料,掌握总体状况,加强动态监测,提高管理效率。整合各级各类教育管理资源,搭建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公众提供公共教育信息,不断提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 第二十章 推进依法治教 (六十二)完善教育法律法规。按照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加快教育法制建设进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修订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有关考试、学校、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加强教育行政法规建设。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促进本地区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六十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十四)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学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教师权利,加强教师管理。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健全符合法治原则的教育救济制度。 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师生员工提高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自觉知法守法,遵守公共生活秩序,做遵纪守法的楷模。 (六十五)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制定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健全国家督学制度,建设专职督导队伍。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 严格落实问责制。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建立健全层级监督机制。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章 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 (六十六)组织实施重大项目。2010-2012年,围绕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目标,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完善机制,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均衡配置、合理布局。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集中开展危房改造、抗震加固,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改造小学和初中薄弱学校,尽快使义务教育学校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基本达标;改扩建劳务输出大省和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学校寄宿设施,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基本满足需要。 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加强农村中小学薄弱学科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培养和补充一批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急需紧缺教师;对义务教育教师进行全员培训,组织校长研修培训;对专科学历以下小学教师进行学历提高教育,使全国小学教师学历逐步达到专科以上水平。 推进农村学前教育。支持办好现有的乡镇和村幼儿园;重点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充分利用中小学富余校舍和社会资源,改扩建或新建乡镇和村幼儿园;对农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培训。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提升职业教育实践教学水平;完成一大批“双师型”教师培训,聘任(聘用)一大批有实践经验和技能的专兼职教师;支持一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和优质特色校建设,支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支持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 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加强中西部地方高校优势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支持建设一批高等学校产学研基地;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和卓越工程师、医师等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继续实施“985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实施“211工程”和启动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和“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 发展民族教育。巩固民族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支持边境县和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重点扶持和培养一批边疆民族地区紧缺教师人才;加强对民族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加快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启动内地中职班,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县改扩建、新建一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支持民族院校建设。 发展特殊教育。改扩建和新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使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为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添置必要的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改善办学条件;对特殊教育教师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启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把普通高中学生和研究生纳入国家助学体系。 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为农村中小学班级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建设有效共享、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国家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和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成较完备的国家级和省级教育基础信息库以及教育质量、学生流动、资源配置和毕业生就业状况等监测分析系统。 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支持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支持在高校建设一批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引进一大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开展大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海外研修培训;支持扩大公派出国留学规模;实施留学中国计划,扩大来华留学生规模;培养各种外语人才;支持孔子学院建设。 (六十七)组织开展改革试点。成立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根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重大改革试点。 推进素质教育改革试点。建立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有效机制;加强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建设;开展高中办学模式多样化试验,开发特色课程;探索弹性学制等培养方式;完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测评结果等。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切实解决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等。 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以推进政府统筹、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为重点,探索部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机制;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式培养试点;开展工学结合、弹性学制、模块化教学等试点;推进职业教育为“三农”服务、培养新型农民的试点。 终身教育体制机制建设试点。建立区域内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沟通机制;建立终身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统筹开发社会教育资源,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建立“学分银行”制度等。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探索贯穿各级各类教育的创新人才培养途径;鼓励高等学校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支持有条件的高中与大学、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研究和试验,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实行高水平大学联考;探索高等职业学校自主考试或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注册入学;探索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的具体方式;探索缩小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区域差距的举措等。 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探索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学术委员会发挥积极作用的机制;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建立多种形式的专职科研队伍,推进管理人员职员制;完善校务公开制度等。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公办学校联合办学、中外合作办学、委托管理等改革试验;开展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探索独立学院管理和发展的有效方式等。 地方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革试点。建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长效机制;制定各级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探索政府收入统筹用于支持教育的办法;建立教育投入分项分担机制;依法制定鼓励教育投入的优惠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等。 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探索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实现形式;合理部署区域内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制定办学条件、教师编制、招生规模等基本标准;推进县(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探索督导机构独立履行职责的机制;探索省际教育协作改革试点,建立跨地区教育协作机制等。 第二十二章 加强组织领导 (六十八)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把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扩大人民群众对教育事业的知情权、参与度。 加强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鼓励和支持教育科研人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规律,研究和回答教育改革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六十九)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把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 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学校党组织活动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高等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中小学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加大学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力度。 着力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推进工作创新,增强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 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 (七十)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重视解决好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置各种事端。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加强校园和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实 施《教育规划纲要》是21世纪我国第一个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部署和要求,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育规划纲要》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贯彻落实。 提出实施方案,制定配套政策。各地要围绕《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体制改革、重大措施和项目等,提出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尽快出台实施。 鼓励探索创新,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对各地在实施《教育规划纲要》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对《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 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环境。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广泛宣传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宣传《教育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动员全党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教育规划纲要》的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聚焦中国职教之一:顶层设计职教大国 职教改革与人事制度改革、劳动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密切相关,牵一发而动全身,应该把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当成一次机遇,为相关领域的全面深化改革鸣锣开道。 文/《瞭望》新闻周刊 记者 职业教育为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提供重要支撑,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连日来,《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津、川、粤、鄂、辽等数十省市展开调研,把脉职业教育现状,找寻发展症结,问计改革方向。 广大师生和学者官员认为,经过数十年的发展,中国职业教育建立了世界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形成了基本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探索了灵活多样的办学模式,培养了数以亿计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经济社会做出巨大贡献。 职业教育也面临巨大挑战。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持续调整、人口结构变化等压力之下,与职业教育相关的法律政策体系、顶层设计等根本性问题需要破解,校企合作、师资培训等现实性问题有待解决,职教园区“大跃进”等苗头性问题应当关注。 针对这些问题,一些基层师生和干部、学者建议,职业教育应该把握机遇加快发展、直面问题持续改革、统筹兼顾保证落实,真正实现职业教育优先发展,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从“人口红利”到“人才红利” 又到一年毕业季,800多万学生将从中职、高职、技师学院等职业院校毕业,在获得相应学历文凭以及职业技能后走向社会,进入生产和服务部门第一线,成为支撑实体经济持续发展和战略转型产业大军的主体力量。 经过“刘易斯拐点”,维系我国三十多年高速发展的“人口红利”正在慢慢消失。得益于职业教育的优先发展,“人才红利”正加速释放。2002年以来,职业院校毕业生已经累计超过8000万,还有每年达1.5亿人次职业培训的学员。他们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作用,在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共建共享,在服务农业现代化中实现自身增值,在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中提升能力。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太仓中德企业合作基地内,院长魏晓峰介绍,学院与德国企业共建培训中心,合办“订单班”,培养出来的学生理论知识和操作能力出众,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目前,由于健雄学院的人才培养优势,合作基地内的德资企业持续增加,已经从最初的40多家增长到现在的两百多家,为地方经济转型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 在服务中小企业方面,职业院校主动对接产业,有效助解了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人才和技术瓶颈。统计显示,2012年全国在300人以下规模企业就业的高职毕业生有近六成,成为推动中小企业产业集聚发展的生力军。 在推动科研创新技术突破上,职业院校在技术转化、生产工艺创新等方面有天然的优势。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李登万给本刊记者讲了一个故事:南海油气钻探开采需要特殊钻头,研究院设计完成后如何生产出来却难倒了不少大专家、大教授。全四川不管是知名大学还是大型工厂至少需要半年,而这个学校的老师学生研究一个月后搞定,为重大国家项目赢得了时间。 弥合社会分化促进教育公平 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扬长补短的教育,在弥合社会分层、促进教育公平上意义重大。 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是一所中等职业院校,目前有在校生7000余人。院长宋春林说,目前上中职的学生,一般都是学习成绩上的“弱势群体”,存在家庭问题和心理问题的比例较大。“我做过一个统计,全校学生父母没有一个科级以上干部的,有一个班里三分之二的学生家庭不完整或者存在问题,还有一些学生有不良嗜好或者心理问题。” 职业教育使毕业生提高了就业能力,获得比较好的收入,有利于打断贫困“继承”,弥合阶层分化。据统计,2013年全国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为96.81%,超过四分之三的毕业生就业起薪在1500元以上。高职毕业生情况更为乐观,有关机构统计表明,2012届高职毕业生就业率为90.4%,毕业半年后月收入为2731元。毕业后工资涨幅为120%,整体上在毕业三年后就实现收入倍增。 “职业教育为‘低分学生’成长成才提供畅通途径,使其掌握一技之长立足社会,过上体面生活。个人命运得到改变,社会因此更加和谐。”宋春林说。 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持续发展,其社会意义更加显著。尼玛德吉来自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边耳村,是“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的首届毕业生。“9+3”免费职业教育,即在国家9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对藏区孩子提供3年的免费中职教育。尼玛德吉从成都市礼仪职业中学毕业后,平均月薪已由实习期的800元升至5000多元。如今,他已是一家六口的经济支柱,家里老人看病、修房全靠他。 四川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处长罗大宪介绍,通过发展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开辟了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新途径,培养了大批对党有感情,基层需要的人才,形成了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新模式,为民族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支撑。 “办一所职业院校,就少建一座监狱,这句话说得有些绝对,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职业教育不可取代的社会功能。”北京市商业学校党委书记史晓鹤说,“超过95%的中职学生和20%的高职学生得到国家各种资助,88%的高职毕业生为家庭第一代大学生。他们的命运得到改变,国家教育公平得以实现。缩小阶层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发展职业教育是不折不扣的善政。” 办学活力进一步显现 通过十多年的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逐步完善,各地在发展职业教育上进行了许多卓有成效的探索,在推动校产融合校企合作、注重质量提升实现内涵发展、建设职教园区实现组团共进、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推动地方新建本科转型等方面取得了不少经验。 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把加强校企合作,服务企业发展创新作为学校的战略选择。据其院长张兴会介绍,得益于深入的校企合作,中德学院为中国及天津支柱产业和滨海新区企业提供了大量高技能人才,目前已经与中广核风电项目合作,服务空客项目发展航空航天专业,还为长征火箭落户天津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 教育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本刊记者,天津、河南、四川等地建设国家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办学规模稳步扩大,职教资源得以盘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职教内涵质量得到提升。同时,各地的职业教育园区也开始显现出优势。在天津海河教育园区、辽宁鞍山职教城等地,理顺管理体制,实行统筹管理资源共享,规模化优势开始显现。 天津职业大学校长董刚最近几年的主要工作,就是如何从注重规模扩大过渡到谋求内涵提升,提高学生的培养质量。为此,他主导建设实训基地,完善培养目标,进行课程改革,鼓励科研创新,实现开放办学。“盖楼容易,立德树人不易。把教育做精,提高培养质量,才能实现内涵发展。”董刚说。 近年来,社会资本大量进入职教领域,办学活力进一步显现。教育部职成司办公室主任刘宝民介绍,从山东蓝翔技校,到成都新东方厨艺学校,一批民办职业院校全国闻名,一大批毕业生因此受益。在广东省清远市,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正在加紧施工。碧桂园董事局主席杨国强告诉本刊记者,学院以“办慈善高校、助贫困学生、育精英人才、为社会服务”为办学宗旨,为学生提供全免费的职业教育,使学生达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 顶层设计亟待完善 2013年,欧盟各国在柏林召开首次青年就业会议,形成了加强职业教育的重要共识。美国总统奥巴马在2013年国情咨文中专门提到学习德国发展职业教育的经验。韩国、新加坡等亚洲国家,以及俄罗斯、巴西等“金砖”国家,纷纷增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和改革力度。把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作为重振实体经济、重塑国家竞争力和实现社会稳定的重大发展战略,已经成为世界各主要经济体不约而同的战略选择。 面对外部竞争压力之时,来自国内的巨大需求则为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内在动力。近年来,我国就业结构性矛盾频现,技术工人常年供不应求。全国总工会预测,我国技工缺口至少在2200万到3300万之间。在我国新型城镇化加速进行的背景下,提升农民转移就业能力,使他们能够带着知识技能转移为新市民、新产业工人,对职业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 “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时不我待,党和国家应该以更大的力度发展职业教育,以更大的魄力推进职教改革。”杨国强说。 一些职校师生和官员学者认为,明确建设什么样的职业教育、如何加强顶层设计等问题,是下一步改革发展的关键。 孟庆国认为,现在职业教育还存在两种办学思想,一种是把职业学校办成普通学历教育,校领导从普通高校任命,老师招毫无实践经验的硕士、博士,这条路有现成的模式,领导、老师也省心省事,但培养不出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另外一种思路则是按照知识加技能的教育方法,从职业能力训练出发教育学生,这样做要求领导教师从内而外加以改变,还有可能吃力不讨好,但符合职教规律。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常务理事、首都经贸大学党委副书记孙善学表示,不能像原来那样,用办清华、北大的标准办职校,要真正从产业分工和企业需求出发培养学生。 法律政策顶层设计不完善、主管部门分割难协调,也是困扰职业教育的“元问题”之一。专家表示,在法律体系上,职教法律法规在结构内容和立法技术上存在问题;在部门分割上,不同行政部门各管一块,协调工作量和难度较大,相互掣肘现象严重。 这些问题从职业教育法修法过程中可见一斑。一些专家指出,1996年颁布实施的职业教育法存在上位法定位不规范、原则性条款过多而规范性操作性条款不足、法律规则要素不全等问题,迫切需要加以修订。教育部职成司综合处处长刘宏杰告诉本刊记者,修法规划在十一届全国人大时已经被列入规划。但由于教育部和人社部在一些问题上未达成一致,修法被长时间搁置。 投入不足与“校热企冷” 在法律法规缺失、顶层设计不完善的情况下,办学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也长期困扰着职业院校,亟待通过加快制度建设和政策落实来加以解决。 首先,投入不足使很多职业院校生存困难。德阳安装技师学院副院长李选华告诉本刊记者,不同于归教育部门管的其他中职学校,办学经费除了中职生国家资助学费和一些培训项目外,其他都需要自己去挣,可是,市场“揭不开锅”。“本来德阳类似我们这样的技师学院有四个,现在其他三家都关门了,只有我们还在苦苦支撑。” 由于缺乏长效投入机制,职教经费占比始终低位徘徊,总投入不足。2012年职教经费占全国教育经费的12.1%,无论与有关国家相比还是与我国历史相比,都处于较低水平。 没有钱办不了职业教育,但缺钱并不是职业院校普遍面临的最迫切问题,校企合作过程中的“校热企冷”困扰着许多职校。魏晓峰说,很多企业缺乏配合意识,没有校企合作的内在动力,学校只能是“单相思”。他希望能够出台相应的鼓励性或者强制性政策措施,把校企合作变成“法治推动”。 同时,尽管国家提出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已经多年,但师资力量仍然是职业教育的短板。天津市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长郝德礼说,现在学校进老师必须先笔试再面试。但笔试只考理论却考不了实践,还有可能把很多懂理论会操作的人才挡在门外。现在学校缺编很多,但不敢轻易招人。“想要的人才进不来,在职的老师培训难,兼职教师不好用,师资成了制约我们的最大难题。” 另外,一些苗头性问题在近年来开始出现,应该及时关注。比如,近年来江西、辽宁、广东等多地都在建设职业教育园区,但一些职业园区只是把职业院校“物理集中”,专业共建资源共享的平台却没有建立起来。孙善学对这种现象提出了尖锐批评,认为这种远离产业、远离社区的职教园区不利于职业院校发展,其实是违背职业教育规律的,应该加以规范。 加速政策落实完善配套改革 一些官员、学者和职校师生建议,应该统筹谋划加速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并严格实施。同时,借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之际,在更大的范围内推进工资分配体制、人事制度改革等,促进经济社会更好发展。 中国教科院研究院研究员孙诚对本刊记者说,中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已经确定,实现路径和具体步骤也形成共识,应该在落实上下功夫,把此轮职业教育改革落到实处。 “其实,现在职业教育出现的很多问题,都是法律法规落实不力造成的。比如,如果落实了法律规定的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或者2.5%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训经费,职业教育经费问题肯定很好解决。”教育部一位工作人员建议,“要在落实上下功夫,把重点任务和进度安排分解下去,做好监督保障实施。”本文来源:瞭望观察网 杨国强认为,职业教育要想发展好,法律法规要落实到位,必须跟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挂钩。“通过国家的宏观指导和监督考核,各地政府才能够真正重视推动加紧落实。” 受访专家表示,改革过程中不能就职教看职教。职教改革与人事制度改革、劳动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密切相关,牵一发而动全身,应该把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当成一次机遇,为相关领域的全面深化改革鸣锣开道。 聚焦中国职教之二:破解“招工”“就业”两头难 随着大学生就业难与企业招工难并行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显,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和高等教育“千校一面”的现状,令部分地方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转型势在必行。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近年,大学生“回炉”现象增多。去年以来,武汉铁路桥梁高级技工学校重开“大学生班”,不少大学本科毕业生因就业不理想而选择自费“技校深造”。 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雷政全告诉本刊记者,“回炉”大学生相比中专生来说,用起来要“顺手得多”,他们综合素质比较高,包括创新能力、理解能力都比较突出,更容易脱颖而出。普通中职生要成为技工王可能要上十年的时间,他们可能三年就可以了。 本刊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很多企业对招聘来的大学生不尽满意,都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进行培训。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明珠说,现在大学生找不到工作,但工作机会大量存在。由于中国大学的培养都是一种模式,大学所学的专业只是学到了一个概念,职业性的东西缺乏了,来格力的本科大学生都必须经过系统的企业培训才能上岗。 随着大学生就业难与企业招工难并行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显,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和高等教育“千校一面”的现状,令部分地方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转型势在必行。一些产业集聚和活跃地区的地市级本科院校已经感受到生存发展压力,正在寻求服务地方经济的结合点,谋求转型之路。 产业需求迫“转型” 中国教育科学院提供的大学生就业调查显示:“985”院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最高,其次为高职高专院校和“211”院校,独立学院、一般本科院校、科研院所和军事学院的初次就业率相对较低。与此同时,众多企业又难以找到所需的大量应用技术型人才。 广东省教育督学钟院生认为,这一现象说明高等学校培养的毕业生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一方面人才供给过剩,另一方面人才的大量需求又得不到较好的满足,其主要问题不是人才培养的数量,而是人才供给与需求在人才培养规格上的错位对接,出现大学毕业生的结构性失业,而制度性根源来自现有的高等教育结构体系。 广东省教育厅规划处处长欧阳谦说,新建的本科高校定位模糊,“985”、“211”高校定位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高职高专定位为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但是新建本科院校“两头不靠”,它们一味追求硕士点、博士点,往研究型大学上奔,但学科建设不足,特色不鲜明,盲目扩大规模依靠学费生存,毕业生不受市场欢迎。 目前,我国有1055所非“211”地方本科院校,包括本科办学历史长的地方本科院校、部委或行业转制地方管理的本科院校、新建的本科院校。新建的本科院校是指1999年以来新设本科学校,共有647所,约占全国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数量的55.3%,占非“211”普通本科高校数量的61.3%。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孙诚说,这些新建本科学校学术积淀较弱,不适合走研究型大学路线,必须及早转型。在本科院校中,这些学校的就业率最差,急需改变人才培养方向。这些学校数量占全国普通本科高校总量的55%,它们的成功改革将极大改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结构,在相对短的时间内实现向本科层次的跃迁和转型,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大量的高层次应用技术和技能人才。 2014年3月,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2014年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透露,中国高等教育将发生革命性调整。教育部将引导支持部分有意愿、有条件的本科高校转型,推动它们更多地培养应用型人才、技术技能型人才。 鲁昕说,转型发展工作自2013年初启动以来,得到了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广泛共识。基于这样的共识,地方政府正在行动起来。如上海市建立了高校分类管理体系,重庆市政府组建了由市直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地方高校转型发展联盟,河南省安排了2亿元专项经费,山东省政府安排了1亿元本科高校转型发展专项经费,广东省专门设立了“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工程”支持转型发展。 部分高校备“转型” 目前,教育部已经成立了地方本科高校转型联盟,有150多所地方院校已经报名参加教育部的转型改革。 改革先行先试的广东省对地方本科院校转型有了一揽子安排,已经确定33所本科院校作为转型对象,2所高校进入教育部首批转型联盟,制定了《广东省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实施方案》。 作为首批转型联盟的小组牵头高校,东莞理工学院早在2012年就确立了学校走高水平应用型地方大学的办学理念。该校校长李琳说,学校在办学之初基本参照传统研究型大学进行学科、专业设置,但是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东莞双转型和应用技术人才短缺等情况的出现,学校意识到,高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模式“转型”以及提升势在必行。 目前该校引入华为、中兴、微软、西门子等行业龙头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协同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服务。每年新生中约45%来自东莞市,毕业生约80%在东莞就业创业,迄今已培养各类人才8万多名,学校与当地12个镇街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230多个校外单位部门和企业建立教学实习基地。 2013年由沈阳理工大学独立学院转设为民办高校的沈阳工学院的副院长刘文波介绍说,“现在证明我们之前走的转型的路是对的。”学校2004年开始招收三本的学生,发现如果以校本部(二本高校)课程标准授课考试,学生来了之后教不会,一些课程甚至60%的学生不及格。为此,学校2005年就提出了“校企融合、学用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念,多年来通过项目教学、订单式培养、加强学生顶岗实训等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发展成才。 当然也有一些院校,特别是由以前地方师专“专升本”而来的本科院校,面临着转型压力,正在寻求突破。如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的黑河学院,2004年专升本,前身是黑河师专,教职工780人,具有正式编制人员仅600人,专任教师中有8人具有博士学位,占1.61%。学校的院系设置完全是师范院校的构建,仅有语言文学系、英语系、教育系、体育系、美术系等。这类学校与产业对接的基础相当薄弱,如何探索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成为待解之题。 高教改革“深水区” 本刊记者近日在国内部分省市调研了解到,基层学校普遍看到转型的必要性,它们认为本科转型将大幅度畅通职教毕业生上升渠道,提升职业教育水平,但转型同时面临社会观念、师资、教学模式改革等多重掣肘,尚待统一协调解决。 “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迫切要求。”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刘洪一说,地方本科转型应用技术大学十分必要。“瑞士80%至90%的高等教育是职业类的,这有效提高了国家竞争实力。目前我国大部分学校都把研究型大学作为学校发展目标,这并不正确,除了保留必要的研究型大学外,其他院校都应该下大力气转型。” 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张兴会说:“现在我们整体教育结构的设计出了问题,缺乏系统研究,缺乏高水平的顶层设计。现在的本科教育体系是重理论,中高职培养产业需要的动手能力强的那些人,二者之间,就有一个夹层,本科工程师是一个空缺,如何培养这批人就是应用型本科要解决的问题。这是职业教育的体系中不可替代的部分,而要解决这个问题,现在的高职不能,现有的本科也不能。” “转型对我们来说是好事,我们支持转型。”鞍山师范学院高职院院长宋辉说,现在学校每年有15%的学生可通过“专升本”进入高校,但普通本科接收学生之后意见很大,觉得学生文化课水平不好,很难教。“这是因为两类教育对学生评价体系不一样,学生不适应本科理论比较多的教学模式,老师觉得学生文化课基础太差。” “而通过学校转型,这个问题能够得到解决。”宋辉说,“将来我们就是同类教育的不同层次,即‘高职—应用技术大学’,我们的学生实践能力强,应用型本科延接我们的体系继续提高,能够给学生更多发展空间。” 宋辉说,转型也会对社会起到较大带动调节作用,中、高职毕业生还能考应用技术大学,对促进职业学校的招生和提高生源质量,都很有帮助。 重庆市教委副主任牟延琳表示,转型可极大地推动教育结构的优化进程,推动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我国目前还缺乏清晰的高等教育分类体系,分类管理的体制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目前,将高等教育系统分为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两大系统的呼声越来越强烈,这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深水区’。” “降格”之忧 一些学校负责人同时表示,转型面临社会观念、师资、教学模式改革等多重掣肘,应加强顶层设计,试点逐步推进。 广东东莞理工学院校长李琳坦言:“自从提出转型和分类高考以来,我接到很多学生家长的电话和邮件,都问学校是不是要降格了?事实上,我们学院一直在提倡转型,这个转型的意义不是说与中高职一体化了,我们的转型是培养高水平、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我们不希望降格,而是要在转型中谋求机会提升到更高的层次。”本文来源:瞭望观察网 “引导北京普通本科院校转型,我们在此之列。说实话,我们肯定是不喜欢转。”北京联合大学教授李宇红说,“所有的家长、学生,甚至老师,都会认为职业教育是一个层次,专科就是一个低层次,为什么?因为你的小孩考不上本科才进的职业教育,如果考的分高,一定都进好的学校了。从这个角度来说,职业教育如果想真正地做好,首先要从层次转变为一个类型。” 沈阳农业大学副校长吕杰表示,学校虽然不在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之列,但也思考过转型的问题。“我们现在定位就是培养高级应用技术人才,但我们不想变成应用技术类的大学。一个是容易让社会产生歧义,认为好像是不行的学校才转型,才培养应用型的人才,这会造成学校声誉的问题。此外,如果参与转型,我们担心下一步的拨款制度、科研项目、教师职称评聘比例可能都会出现问题。” “转型决策方向是正确的,但改革道路是艰难的。”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教务长许劲松说,应用型大学实验实训设备投入容易解决,但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师资选拔无法一蹴而就。此外,原本科院校“转型”后专业设置、课程标准、培养模式均要有大幅改动,办学定位、教育理念、教育目标均应重新定位。社会是否能形成尊重职业院校毕业生的社会环境等问题也需要重视。 沈阳师范大学副校长夏敏也表示,学校文理经管法专业俱全,师资转型是很困难的问题,“学校绝大部分教师都是学术性教师,没有实践,只能讲理论。促进学科专业和行业、企业深度融合、对接,也是问题。转型是一个系统工程,在教育系统之外有大量的问题,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全局推进。” 扶持之盼 高校转型能否迎来职教春天?一些学校负责人认为,即便下一步这些学校顺利转型,职教体系的专科、本科、专业硕士等层次衔接仍有大量工作需要理顺。同时,所谓“学术型”和“应用型”也绝非非此即彼的对立面,要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承担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转型高校中的相当一部分是地市一级财政办学,财政投入单一,需要多渠道的扶持,尤其是灵活的体制机制。 李琳说,在广东,像东莞理工学院这类院校,多是当作事业单位来管理的,财政依赖本级政府投入,学费和创收的大部分还要上缴财政后返还一部分,“国家让我们创新思路办校,争取社会资源,但对我们又用传统体制管得过死,我们期待更多渠道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 如何让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区别于中高职的培养模式,成为更高层次的职业教育?也是待解之题。国家级重点中职大连电子学校校长于龙水说:“我们学生升入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职)都很不满足,认为教师能力和我们学校差不多,现在计划转型的学校的实训条件、教学理念和方式大多还比不上全国百所示范高职,它们是否有能力培养比较好的应用技术型人才?像‘985’的高水平大学也有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专业,它们为什么不能向优秀职教毕业生放开?”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熊仕涛说,职业教育未来通道可能大部分要通过应用本科来完成,国家现在给予政策、增加投入等引导转型,这些在转型名录之列的学校是否有积极性,是否适应职业教育,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通过改造的骨干高职院校有这个积极性,也足以承担这个任务,应该给予同台竞争的机会。 在本科和专业硕士层次同样存在衔接不畅的问题。沈阳工学院副院长刘文波坦言:“一些目前办学较好的高职,如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比我们毕业生的收入都高,这样的学生愿不愿来我们学校是个问题。但在我们学生的上升通道上,由于我们是民办学校没有专业硕士点,要到其他学校去读。” “我们的数控专业毕业生已经是三级数控工,而一些地方院校的专业硕士点,数控车床没有我们学校先进甚至都没有数控车床,实践环节也很少,那么你让孩子学什么?每一个教育层次都应该给接收的学生提供继续发展的空间,否则变成了学生就是为了去拿一个学历证,没有实际意义。在完成了教育分类后,职教各层次如何衔接,国家必须统筹考虑。”刘文波说。 聚焦中国职教之三:“宁波校企通”突破瓶颈 中小微企业在宁波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其发展受高技能人才短缺等因素制约。2009年,宁波在全国率先出台《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并于2012年出台《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实施办法》,以完善地方法规为基础,通过设立校企合作专项资金、成立校企合作促进会、搭建校企合作公共服务平台“宁波校企通”等方式,以“组合拳”突破校企合作中的瓶颈问题。 校企合作开展不畅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校企双方对彼此的能力、需求不了解,缺乏沟通对接的平台,导致资源较为分散。为解决这一难题,宁波校企合作公共服务平台“宁波校企通”于2012年9月上线,政府搭台为学校和企业当起了“红娘”。 本刊记者了解到,“宁波校企通”集中了当地70余家中高职院校和普通高校、几十万毕业生、6000多家企业、50多个行业协会以及200多家培训机构的信息,自开通以来促成了不少职业院校与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合作。上海大众公司这样的大企业也到这个平台,为即将开工的杭州湾生产基地寻找人才。 “宁波校企通”只是宁波出台《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后的成果之一。本刊记者了解到,《条例》还解决了校企合作中以下的几方面问题: 一是理顺体制。校企合作因为牵涉部门多,管理的责任主体并不明确,政府层面推动校企合作往往处于散乱、无序的状态。《条例》及实施办法规定,宁波市和下辖县(市)区分别建立由教育、财政、科技、农业等部门参加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并在教育行政部门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如此一来,校企合作有了明确的政府责任主体,真正成为了政、校、企三方共同承担、合作履行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二是明确权责。校企合作过程中,学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不明晰,往往让本有意向的企业也望而却步。以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为例,《条例》及实施办法明确要求职业院校为实习学生统一办理意外伤害的保险。对于支付保险有困难的院校,政府可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为企业参与校企合作解决了后顾之忧。 三是资金保障。在“校热企冷”的现状下,让企业投入真金白银参与校企合作并不现实。资金不足是校企合作存在的普遍问题,缺乏资金保障成了阻碍校企深度融合的重要原因之一。校企合作发展专项资金的设立,健全了校企合作的保障机制。 在宁波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推进中,政府“看得见的手”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宁波市的40余所职业院校与1500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宁波市教育局发布的《2013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报告》显示,2011年至2013年,宁波市中职学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8.4%,平均对口就业率为84.2%,有68.9%的毕业生服务于中小微企业,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中小微企业技能型人才缺乏的困境。 聚焦中国职教之四:问症“校热企冷” “带实习生没有政府补贴还要担责任、给学校的设备和学生的补贴得不到税收减免、担心培养的人才流失‘为他人作嫁衣裳’”等因素,制约着企业的积极性。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被称为企业的“吸铁石”:在江苏太仓80平方公里的高新区里有200多家德资企业。学院院长魏晓锋说,很多企业都是2004年有了学校之后聚集过来的。由于园区内很多是小企业,没有能力自建培训中心,于是找到了学校。现在学校能起到一个“跨企业培训中心”的作用,在当地颇具影响力。 可即便如此,说起校企合作,魏晓锋的话还是让人大跌眼境,“和企业的老总感情好,喝几杯酒,就能校企合作,总要想办法和企业的一把手维系感情。如果企业的负责人换了,原有的合作关系就难以维持;想谈个新合作,但与对方不认识,对接也难以开展。凭学校领导个人拉关系这种非制度化的模式,让校企合作处于非常脆弱的地位。” 我国一直有鼓励工学结合的传统。近年来,国家十分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置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位置。然而,“校热企冷”的现象仍然制约着合作的深入开展。 专家认为,校企合作是关系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一个社会公共命题,亟需引起重视。 合作不稳难深入 企业没动力,学校“上赶着”,前述魏晓锋院长的情况绝非个案。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在2011年牵头组建了湖北省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集团,在2012年牵头组建了湖北省焊接职业教育集团,开展各类产学研合作。 该校校企处处长陈欣说:“我们职教集团的优势是实现优势互补和优质资源共享。但在实际运行中,多是由院校牵头,企业参与职教集团的积极性不高。除了用人需求高峰期,平时多半是学校主动找企业。院校归属教育部门主管,企业又隶属于各自的归口部门,几乎没有关联,也没有足够的政策促进企业主动参与院校办学。” 北京铁路电气化学校在地铁建设飞速发展的今天,招生就业可谓“进口旺、出口畅”,与北京地铁公司等企业建立了数十个订单班。但校长胡定军还是担心,“现有的合作模式不稳固,对行业企业依赖性较强。一旦地铁建设放缓,人才需求下降,我们和企业之间的合作恐怕就要冷下来。” 长期以来,构建以校企合作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模式,是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之一。校企合作对提升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我国实体经济发展水平和制造业创新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师范大学国家职业教育研究院副院长和震认为,“十一五”以来,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制度和机制建设,各地不断探索实践,校企合作取得了一定成就。各地很多学校与企业开展了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校企合作,取得了诸多积极进展。但是,校企合作中的“校热企冷”现象,依然是制约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的普遍问题。 企业也有难处。一些企业负责人对本刊记者说,“带实习生没有政府补贴还要担责任、给学校的设备和学生的补贴得不到税收减免、担心培养的人才流失‘为他人作嫁衣裳’”等制约着企业的积极性。 2013年,一项对我国部分地区80余家企业的调查显示,企业与高职院校合作积极性最高的是员工培训、技能鉴定和继续教育,这些都是与企业现有员工的培养切实相关的内容,其次为接受学生实习、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与学校开展订单培养等,建立技术创新机构的积极性最低。 2011年7月发布的《国家教育督导报告:关注中等职业教育》显示,“行业企业参与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专业设置和课程建设仍不充分,据抽样调查,仅有17.5%的企业与学校共同开发实训教材。” 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兰小云2013年的研究显示,行业高职院校与企业开展合作以学生顶岗实习的比例最高,其次是订单培养、共建实训室或生产性实训基地等。 兰小云认为,单纯的订单培养等形式受企业用人需求影响较大,具有较强的季节性和随意性,校企之间尚未达到共存共生的关系。对职业院校来说,还应探索更深层次的合作模式,如与企业进行“产学研”等多方面、一体化的合作。 多重因素制约 目前,由于学校与企业性质差异、目标差异,企业参与职业教育项目合作的积极性不高,校企合作的层次较浅,可持续性不强。 而另一方面,政府对校企合作的引导、鼓励和扶持缺乏有效的措施保障,校企合作协调运行机制不够完善。职业院校和企业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够明确,很大程度上阻碍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发展,并直接影响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和震认为,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存在政府、行业、企业、院校、学生等五个层面的问题。本文来源:瞭望观察网 具体而言,学生权利缺保障。陈欣说,职业院校的学生顶岗实习基本都在生产一线,但凡有安全事故发生,企业的责任缺乏明确界定,使部分企业由于担心而不愿意接纳高职院校的学生进入企业顶岗实习或就业见习。 此外,院校服务企业能力较弱,合作形式单一。目前,校企合作大多以人力资源为合作基础,合作基础较为单一,导致大多数合作要靠人情关系维系。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能直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但部分学校因学校教师水平有限等原因,这方面的校企合作未能有效开展。 企业与学校权、责、利不明确,企业感到责任和义务多、利益少。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研究员姜大源认为,育人是学校的天职,盈利是企业的天性。我国普遍是以学校为主体的职业教育,学校处于校企合作的主体位置,企业只是在辅助地位,因此缺乏积极性。 广东省教育厅高中职教育处处长邵子铀认为,校热企冷现象也是由市场配置决定的,企业追求利润,因此,在校企合作方面,不可能约束所有企业家,要使企业看到显性和隐性的利益才行。校方应通过种种办法,找到与企业利益的结合点。 行业协会作为平台的作用不明确,也是一大问题。和震认为,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行业协会在职业教育中的权限,行会难以起到平台的作用,这使得校企对接缺乏支撑。 政府主导有待加强,法律制度有待完善。天津职业大学讲师张俊玲认为,政府部门“该出手时必须出手”。世界职业教育的发展经验表明,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如果没有政府职能的发挥,将会出现供需脱节和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主任邢晖认为,职业教育法的强制性不足,缺乏实施细则和配套的下位法,导致很多规定无法落实。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人才培养方式,但一直没有单项法支持,只有地方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以及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力度不足。 顶层设计与机制建设 基层院校和企业普遍希望通过政府统筹规划,完善校企合作的制度保障。 邢晖建议,应从法律保障、建立协作制度、给予财政和政策支持、建立高效的信息服务制度等方面,以制度建设推进校企深度合作。 相关专家建议,宜从以下几个层面着手,推动校企合作形成长效机制、稳定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震建议,由国家进行顶层设计,尽快制定国家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规,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围绕关键问题实施制度创新,系统构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国家制度和机制,完善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基本制度。 姜大源认为,职业教育法在校企合作中企业的责任义务方面,所使用的几乎都是“可以”、“应该”等表述方式,不具有约束力,建议明确表述。邢晖建议,职业教育法、教育部门主导的专门性法规一定要与劳动法、税法等相互衔接、保持一致。 二是相关行业与地方政府须改进制度,出台法规搭建平台。邢晖认为,校企合作不能单靠教育部门推动,政府内部多个部门的协同问题是较大难题,应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各尽其责,相互沟通的良好机制。对于学校与企业,地方政府可适当发挥统筹引领作用,解决校企合作信息不对称、沟通对接难等问题。此外,行业组织在职业教育中的法律地位还不明确,应让其起到一定的指导、协调作用。 三是明确企业主体地位,给予企业鼓励措施。姜大源认为,我国普遍是以学校为主体的职业教育,学校处于校企合作的主体位置,企业只是在辅助你,企业自然没有积极性。校企合作要想做得好,应明确界定企业的主体地位。在校企合作项目中给予企业税收等相关优惠措施,调动企业积极性。同时,明确企业、行业和学校开展校企合作的责任和义务,避免企业因担心“责任义务多、受益少”而缺乏合作积极性。 四是引导学校发掘优势,服务行业企业需求。学校应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认识到校企合作对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意义,努力与企业找到契合点。学校和企业在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提高科技创新研发能力等方面的目标是具有共同点的。学校应换位思考企业的需要、经济社会建设的要求,培育和发掘自身优势,吸引企业合作对接。 聚焦中国职教之五:变“断头路”为“立交桥” 虽然高中有一半的学生选择了中职教育,高考也有近一半的学生进入高职,然而当前从中职、高职到本科及研究生的职业教育体系尚未建立,职业教育仍然是“断头路”。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广东省从化县鳌头中学是一所农村初中,这里的学生都来自周边的农村。校长曾健智告诉本刊记者,去年700多名毕业生中,仅有30%选择读高中,大多数的农村孩子选择了职业教育。 本刊记者走访发现,广东农村地区家长的观念已经开始发生变化,他们不再要求孩子一定要上大学。鳌头中学初三学生邱楚君告诉本刊记者,父母可以接受她初中毕业后读中职,“如果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的话,还不如选择读中专或技校,因为更容易就业。” 然而在不少地区,由于中职到本科的上升通道不畅,大量选择走职业道路的学生最多读到高职就没有了深造机会,导致很多适合走职业教育的学生被迫去挤高考“独木桥”,成为“陪考”。 据广东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郑文介绍,作为全国第一职教大省,近年广东每年高中毕业生70多万人,其中被录取的50多万人中,有20多万人进入高职院校,大约占一半。而每年约150万的初中毕业生中,也约有一半选择了中职学校。75万左右的中职毕业生中,有机会升入高职的学生只有5万左右,年均比例不超过10%。这一情况,在本刊记者走访的北京、天津、湖北、辽宁等多个省区市普遍存在。 重庆市教委党组书记赵为粮说,按照普高与职高1:1的比例,中学生在初中毕业之后已被分流一次。而由于上升通道不畅,中职教育成了断头教育,这也是不少中职学校长期缺乏吸引力的一大主因。 与此同时,从高职到应用型本科的上升渠道也非常狭窄。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办主任李红说:“我们学校在校生1.2万人,每年报考专升本的学生有500人,能考取的仅200人。” 事实上,我国已经显现出普通高校大学生数量过剩,高技能人才短缺的现状。郑文说,国家产业结构和社会发展对学术型人才需求相对有限,我国每年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约1700万人,呈现出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对困难、职业技能型人才供给不足的结构性矛盾。 一些地方试图通过行业办学打通中高职的通道。天津从2003年开始,就在全市办学条件好、社会影响大的职业院校开展“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试验,2011年开始,又在天津百利机电职业教育集团和天津中环电子信息公司职业教育集团,打破中高职界限,进行5年制系统化培养改革实验,三年来共招生近1500人。本文来源:瞭望观察网 天津机电工业学院院长宋春林说:“因为我们是行业办学,行业分中职和高职,并且中高职要系统化培养。我们学校现在是五年制,前三年教学大纲由我们学校制定,后两年由高职制定,最后发大专毕业证。这在天津市是先河。这个叫五年一贯制。” 还有一些地方是通过招考改革的办法延伸职业教育上升空间。大连电子学校校长于龙水说,“现在‘3+2’中高职连读对学生吸引力不大,因为高职现在入学很容易。而如果选择较好学校开展试点,比如在现有应用型本科高校之外的二本甚至一本学校,部分专业少量计划开展‘3+4’入学,对学生就很有吸引力。” 辽宁省从2013年开始打开了中职上升本科的通道,中职学生不再是仅可以考专科,还可以考本科。鞍山市工程技术学校校长孟静说:“我们学生通过知识加技能的考试到沈阳农大、辽宁工程科技大学、沈阳建筑大学,录取率也很高。比如,我了解土木工程专业的考试,全省给本科计划500多个,报考的中职生有1500余人,录取率三分之一。我们学校的房地产营销、畜牧、园林都可以考本科。我们今年毕业生300余人,其中79人报名‘中职升本’考试。” 湖北省是全国首个通过开设技能高考拓宽中职升高职渠道的省份。湖北教育厅职成处处长邓世民说:“我们原来中职升高职,以笔试为主,这个与职业教育的特点和办学要求不相符,职业教育最核心的是职业技能。因此,我们从2011年开始技能高考,到2015年所有中职类别都可以通过技术高考升学,取消以笔试为主的统考。目前已有将近二万中职生通过技术高考进入到高等学校,以前是专科,现在一本和二本院校也开始招收了。” 从2008年开始,广东省通过在部分高职院校部分专业进行自主招生考试,建立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生的单独考试,即“3+专业技能证书”考试,部分中高职学校“三二分段”培养以及五年一贯制的高职班等多种模式构建现代职教体系。2013年,广东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规模达到4万人,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统一高考。 本刊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仅仅延伸职业教育的道路还不够,更重要的是建立职业教育从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到研究生的体系,并且使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能够互通互融,才能使职业教育更具吸引力。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教务长许劲松说,应该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而不是职教层次,一个孤立的教育层次是很难具有长期活力的。要想让高职教育总是具有新鲜的生命力,就必须打通职业教育从中职到高职,再到本科与研究生的办学体系,建立职教学生的上升通道。目前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已出台“专转本”、“专接本”等专本衔接政策和“中高职教育衔接试点项目”等中高职衔接项目,但整个职教体系还没有形成,这是职业教育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点,也是职教能否得到社会认可的切入点。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简称《意见》)。这是教育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的又一重大举措。为此,本报刊发相关专家文章,对《意见》进行深度解读。——编者 做好五个环节统筹 理顺人才培养体制 ■王湛 在新形势下,对于如何深化课程改革,《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提出了“五个统筹”的要求,对不同学段、不同学科、课程实施的关键环节、相关力量和重要阵地进行了总体规划和统筹设计。统筹课标、教材、教学、评价、考试五个环节,是“五个统筹”的一个重要部分,也是推进“五个统筹”深化课程改革的核心内容。落实“课标、教材、教学、评价、考试五个环节”的统筹,关键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做好顶层设计。课标、教材、教学、评价、考试作为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工作中紧密关联,缺一不可,相辅相成。新世纪以来,课程改革对加强“五个环节”的统筹进行了积极探索,但实践中“五个环节”互不衔接、缺少配合的现象依然存在。贯彻《意见》,就要把课标、教材、教学、评价和考试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有机统筹起来,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加以设计和实施。做好顶层设计必须依据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统一按照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对课标、教材、教学、评价和考试进行整体规划,使各个环节有效配合,形成相互配套、协调一致的制度体系,协同推进改革,综合发挥育人效益。 第二,组织修订好课程标准。从今年开始,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在近十年改革实验的基础上,在顶层设计的整体框架下,将启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的修订工作。各学科课程标准将进一步细化学生核心素养,充实有关学业质量的内容,把学习内容要求与质量要求有机统筹,明确学生完成不同学段、不同年级、不同学科学习内容后应该达到的程度要求,增强课程标准对教学和评价的指导作用。同时,要进一步处理好各学科课程标准纵向的有效衔接和横向的协调配合。 第三,组织好教材编写。教材编写是将国家课程标准具体化的过程。教材作为学校教学活动的重要载体,作为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重要参考材料,其质量将直接影响着人才培养的质量。在课程改革不断深化的新阶段,教材编写者应按照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要求,深入研究并准确理解国家课程标准的新变化和新要求,进一步重视研究各个学科的性质和特点,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好教材在引导教师转变教学观念、调整教学方式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教育部门应为教材编写者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培训服务,同时做好教材审查和把关工作,确保教材的质量和水平。 第四,深入推进教学改革。教学改革是我国新世纪推进课程改革的重要任务。教学改革的本质就是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对照教育规划纲要“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的要求,深化改革仍然任重道远。目前,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为教师提供切实的指导和帮助。一是引导教师充分重视课程标准在教学中的根本地位,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来组织教学;二是指导教师在不断改进教学方法的同时,认真研究并严格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学规律,尊重学生的个性,激发并保护学生的学习动机,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三是鼓励教师按照学科特点,把课堂教学与综合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特别是动手实践能力的培养。 第五,强力推动考试和评价改革。考试评价在教育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导向作用。建立一整套科学多元的考试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其正面导向作用,引导全社会特别是教育系统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已是当务之急。当前的重点,一是根据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按照教育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整体设计各个学段和各个层级的考试评价体系;二是依据我国各级各类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遵循教育的基本规律,将考试评价与课程教学放在同一改革系统中进行统筹规划,做到相互配合,相互支撑,协同改革,形成合力;三是在统筹规划和整体设计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学校全面、综合地评价学生的发展和成长。 第六,重视发挥专业平台作用。深化课程改革,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课标、教材、教学、评价和考试又是教育体系中高度专业化的领域。强化基础研究,加强专业机构和专业组织建设显得尤为重要。为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部将强化对立德树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对课程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正在筹备进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工作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将进一步充实和加强课标、教材、教学、评价和考试等领域的专业力量,为深化课程改革提供专业支持和服务。同时,将筹备建立一批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基地,更大范围地凝聚和培育专业力量,强化课程等专业领域的基础研究,为一线教师提供专业化的指导和帮助。 (作者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 加强学段统筹,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董奇 《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明确提出了五个方面的统筹改革任务。其中,“学段统筹”本质上是强调课程改革要遵循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科学规律、学习的科学规律以及教育教学的科学规律,从目标、内容与方法、以及学制、学校评价和招生考试制度多方面入手,建立和完善具有良好顶层设计、循序渐进、有机衔接的优质教育,促进全体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成长,促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将立德树人科学、长效地贯彻在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 第一,加强学段统筹,在育人目标上,要切实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年龄特征、学生在德智体美各领域发展的阶段特点,提出适宜标准和要求,并在学段之间依次递进。立德树人,要求学生经历的每个学段都必须把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每个孩子都能得到良好发展,成为有用之才。以学生为本,促进每个学生全面发展,这是各学段共同的总体目标。要实现学生发展的总体目标,各学段需要设立符合学生发展、学习和教育规律的具体目标。为此,要根据学生身体、脑、认知、情感等的成长阶段特点,学生在特定年龄阶段的兴趣、爱好、活动和经验特点,以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把对各学段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总体要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关内容具体化、细化。各学段具体目标确立后,还要回到立德树人的宏观框架下,进一步建立学段间育人目标的内在逻辑联系,循序渐进,螺旋式上升。 第二,加强学段统筹,在育人内容和方法上,要从学生的身心发展阶段、认知和学习水平、活动和经验特点出发,结合学习内容自身的结构和逻辑,设计各学段课程、教材和各类实践活动,并重视学段间的有机衔接。因此,考虑在不同学段教什么、什么先、什么后、教多少、怎样教的问题,就既要从不同领域人类文明积累、不同学科知识体系的自身结构、内在逻辑出发,又要特别重视从不同年龄儿童青少年的身体发育状况、脑活动特点、认知水平、情绪情感的发展阶段出发,充分结合不同年龄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生活经验。在内容安排上,一方面,结合学生学习和发展的水平、需要以及知识、技能内在结构和逻辑,精选各学段的具体教育教学内容,合理安排顺序。另一方面,内容跨学段衔接需要引起重视,进一步完善高校、中小学各学段上下贯通、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科学合理的课程教材体系,寻找培养内容的衔接点,找到交叉点,探索构建过渡性课程以及适合学段特点的拓展性课程。 第三,加强学段统筹,必须深化综合改革,从学段对接、学校评价和招生考试各方面促进各学段协同。首先,学段间在实际操作上的对接需要系统化安排。多年来,幼小衔接、小中衔接、初高中衔接、中学大学衔接都普遍存在问题,学生不适应、教师不适应、管理不适应。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多方面入手,采用配套措施。其次,考试招生和评价坚持育人导向,是统筹各学段、深化课程改革的关键环节,学段统筹的根本目的在于以协调有序的方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真正实现这个目的,必须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和评价的巨大导向作用,建立与课程改革学段统筹相适应的考试招生、评价制度,注重综合考察学生发展情况,促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实现对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测查,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作为刚性标准。再其次,对于在学段统筹上存在的各类问题,要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改进,必要时应建立问责机制,促进学段统筹和对接的真正落实。 第四,进一步加强学段统筹的相关研究,基于科学证据不断完善,提高学段统筹设计的科学化水平和实施成效。学段统筹问题的解决,既需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力推动,又是一个涉及课程、教材、教育活动、教师、学生、学校和区域教育管理等多方面的系统工程。学段统筹的成效首先依赖于对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学习和教育教学规律、社会对人才培养要求的准确把握和正确应用,同时也依赖于千百万一线教师的实际操作,依赖于学校、地区和中央的教育综合改革。学段统筹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而是不断完善、提高和与时俱进的过程。因此,应当从受教育者、教育者、课程、教材、教育管理等多方面开展系统持续的科学研究。特别是需要以课改中各学段统筹的实际问题为导向,聚合心理、脑、教育、管理等不同学科开展跨学科的研究,为学段统筹在目标、内容、方法、综合改革等方面提供基于科学证据的解决方案,同时也为及时解决学段统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提供指导。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校长) 统筹五个教育阵地,促进课程共同体建设 ■尹后庆 《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明确提出了“五个统筹”作为全面深化课程改革的重点任务,在“五个统筹”中,除了提出对学段、学科、环节、队伍等领域的统筹,还重点提出课堂、校园、社团、家庭、社会五个教育阵地的统筹,目的在于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和社团组织活动的密切联系,促进家校合作,广泛利用社会资源,科学设计和安排课内外、校内外活动。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各级各类学校对立德树人的学科实施有深刻的领会与理解,形成高度一致的认识,并且努力营造协调一致的良好育人环境。 第一,立德树人是系统工程,其重要的载体是课程。和过去不同,今天的课程具有统整性、多元性、实践性等诸多特征,它已不再是传统的单一学科的概念,而是支持学生成长的系统架构,不仅包括体系化的学科知识,也包括帮助学生实现社会化过程的各类实践体系。在组织结构上,学校、家庭、社会都是这些实践学习的阵地;在形态上,学科学习、社团活动、家庭生活以及社会实践都构成学生成长的平台。因此,课程的统整性决定了课程支持系统必须从独立走向融合。 第二,立德树人作为教育根本任务,需要在教育过程中有具体化的表现。作为学校的学科教学,首先需要承担对学生成长过程和成长价值的关注,这便是学科育人的要求。学科育人的主要内涵是关注学习过程中学习者的道德品性、健康人格、社会责任能力、民族与国家情感的养成,以及能够让学习者通过不同知识体系的学习,自我构建起个体与社会的关系。这种关系不仅是社会适应,更多地是一种主动参与和规划社会生活的能力和责任。由此,在这个意义上的学科教学,需要在学习内容、学习资源、学习过程、师生关系等方面作更具体化的表现和解释,这种表现不仅在课堂上,而且在各种校内校外的共同体中。让学习者在更多、更真实的社会环境中得到体验,这是学校、家庭、社会等方面的共同责任。 第三,立德树人最终是要关注学生的发展。在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的真正发展不只是看课程赋予的知识量和认知技能,而且还要看学生能否通过学习,建构起一定的个体与他人、群体、社会乃至国家的关系,在课堂、校园、社团中,学生能够通过不同的课程载体,与同伴、老师,与相应的组织建立关联。在家庭、社区以及更大范围的社会群体中,让他们逐步了解自己的身份,以及各自所具有的权利和责任,从个体扩大到更广泛的社会性的关系。只有让学生走出狭小的课堂,才能在更大的环境中充分发挥潜力。 根据立德树人的课程要求和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研究机构和学校,要站在共同认识的基础上,承担各自的责任。 首先,作为行政部门,要建立正确的学校办学质量观,要把积极倡导现代的教育质量观作为引导社会大众文化发展方向的任务之一。地方政府不能以单一考试结果衡量学校教育的成效,而要看学校是否能够融合各类教育资源和平台,给学生提供足够的支持其成长的要素,还要组织相关责任主体共同承担责任,开发多样、丰富的课程资源,使其主动与其他方面形成共同体,从而建设好学校、家庭、社区的教育网络,形成真正的教育合力。 其次,作为高校和其他研究机构,要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要研究立德树人的课程体系和具体表现性的评价体系。要通过协同创新机制,把立德树人作为系统工程抓;要整合高校和其他研究力量,深入对中小学的课程标准、教材编写、课堂教学、评价方式及教师研修作整体的、具体的、系统的研究;要深入了解当前学科育人的主要问题,包括学生核心素养的指标体系和学科教学评价体系,提供具体的、有效的研究范式。同时,要指导和支撑基层学校根据学校实际建设校本课程方案,帮助学校建设和维护资源。 再其次,作为中小学校,要根据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在创造性地实施国家课程过程中,落实立德树人的课程要求,主动整合家庭、社区等多方资源,引导师生参加更多的课程实践。学校要通过各种渠道开发学生的学习机会,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开设让学生获得各种发展的选修课程和社团活动,建设家校互动平台,让家长、家庭成为辅助学校教育的积极力量。要合理安排各学科的社会实践课时,有效利用校外各类教育场馆资源和实践基地,使它们成为学科教学的重要资源。在课堂中,学校要引导教师改变传统教学模式,使课程内容的学习过程成为学生精神发展和德性升华的过程。同时,学校要把立德树人要求作为学校重要的教师教研的要求,在教学研究和实施中发现和培育优秀教师,让更多的教师能够成为统筹课程五个阵地的主要力量,也让更多的家长、社会优质资源成为学生课程学习的合作者和指导者。 (作者系上海市教委巡视员、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 凝聚各方力量 谱写育人华章 ■张志勇 教育部印发实施《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要求“统筹一线教师、管理干部、教研人员、专家学者、社会人士等力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明确各支力量在教书育人、服务保障、教学指导、研究引领、参与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围绕育人目标,协调各支力量,形成育人合力”。立德树人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凝聚各支力量,共同参与,同心同德,同向同行。统筹各支力量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效途径。 统筹各支力量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战略举措。立德树人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党的教育方针的最新要求。目前在贯彻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立德树人方面,教育系统内外各支力量不但没有形成良性互动的合作局面,相反,许多地方处于各说各话、各行其是甚至互相掣肘的状态。教育管理干部关心的如果主要是升学率,教师教书育人必然心有余而力不足;教研人员如果一味忙于组织这考试那考试,按照考试成绩给教师和学生排名排队,想让教师静下心来教书简直就是缘木求鱼;专家学者们如果只站教师教育教学实践的“岸边”,不亲自参与教育变革,不千方百计地帮助广大教师提高专业素养,再先进的教育理念也很难在贫瘠的课堂里长出新课程改革的“嫩芽”;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如果只是对教育忧心如焚,却始终不肯走进学校,了解学校,支持学校,那对当下的教育变革也只能于事无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迫切需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促使社会各支力量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统筹各支力量的关键是对教育本质的内在认同。凝聚各支力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必须在教育价值认同上形成共识,做到同心同德。社会各界对学生负担过重、对应试教育及其带来的日益严重的后果越来越不满,呼吁回归教育本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已成为多数人的共识。所以,凝聚各支力量,形成价值认同,需要统筹处理好以下五个关系:一是在处理育人与升学的关系上,学校教育要始终坚持育人第一,升学第二。二是在处理教书与育人的关系上,教师要始终坚持教育价值高于学科价值,要始终坚持整体育人,要始终坚持全人教育。三是在处理学科教研与学科育人的关系上,教研员必须从学科知识传承本位走向学科育人本位。四是在处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关系上,专家学者必须始终坚持理论源于实践再回到实践的原则,脱离了实践的理论是苍白无力的。五是在处理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关系上,学校教育离不开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必须吸纳社会各界力量走进学校,支持教育。 统筹各支力量的落脚点是全面提高合作育人能力。凝聚各支力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必须在教育教学实践上形成合力,做到同向同行。一是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必须提高教师的综合整体育人能力。二是教育管理者要切实转变管理观和管理方式,把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把尊重和关心师生、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让教师和学生享受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作为教育管理的最终目的。三是切实转变教研职能和教研方式,建立教研员联系学校制度、教研员兼课制度、教研员与教师同步备课同步教研制度,还要建立教研员国家和省级培训制度,持续提高教研员的业务能力。四是高等院校、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的专家学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增强对课程改革的专业与政策支持,为中小学教师和学生提供系统的课程、教材、教辅、学业成就评价的“一揽子”服务。五是动员一切积极力量支持学校教育,如建立开放的学校教育人力资源体系,支持社会各界专业人士担任兼职教师,或者担任学校教育志愿者等。 (作者系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 加强学科统筹 深化课程改革 ■田慧生 《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指出:“统筹各学科,特别是德育、语文、历史、体育、艺术等学科。充分发挥人文学科独特的育人优势,进一步提升数学、科学、技术等课程的育人价值,同时加强学科间的相互配合,发挥综合育人功能,不断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科统筹是五个统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程改革的主要任务,也是《意见》的一大亮点。实施学科统筹,关键是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把握好全科育人与德育、语文、历史、体育、艺术等学科统筹的关系。这些学科与其他各个学科在育人的目标、价值、意义上是高度一致的,也是各有优势的。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过程中,既要推进这些学科统筹,更要重视全科育人、全程育人、全员育人,充分发挥各学科的综合育人功能。重点加强这些学科统筹,一方面是因为德育、语文、历史等学科在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具有特殊意义。另一方面,长期以来,重智育,轻德育、体育、艺术教育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必须切实扭转。 二是切实加强学科的横向配合和纵向衔接。为此,此次深化课程改革,统筹各学科课程教材建设工作,将把跨学段整体育人、跨学科综合育人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努力建成高校、中小学各学段上下贯通、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科学合理的课程教材体系,从而使各学段、相关学科的育人目标和要求依次递进、有序过渡,教材内容上下衔接、横向配合。 三是认真做好课程教材的顶层设计。首先是要统筹规划、整体设计高校、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相关课程设置及课程标准。当前在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已全面修订的基础上,应结合学生核心素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制订,加快修订完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制订(修订)中等职业学校相关课程教学大纲,研究提出高等学校相关教材编写、修订和使用意见。其次,要依据课程标准积极推进各科教材的编写修订工作,切实推进各学科课程教材建设工作。 四是系统开展各学科相关内容的基础性研究。为此,教育部将先期建立德育、语文、历史、体育、艺术等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基地,纳入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通过集聚和培育一支专业团队,对各科的学科教育基础理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进行长期专门研究,对国外课程改革进行系统的比较研究,对有关学科课程实施开展跟踪调研,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要充分发挥专业研究机构、大中小学教师、教研人员在各学科建设及研究中的主体作用,合力提升各学科建设水平。 五是扎实推进课程的有效实施。首先要全面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开齐开好各科课程。其次要结合育人思想和方法研讨活动,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充分认识各学科独特育人作用和综合育人功能;同时,探索把课堂教学与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途径和方法,强化教学的实践育人功能。再其次,要深化教学改革,改进教学管理方式,进一步落实学校在教学进度安排、教学方式运用和教学评价实施等方面的自主权,注重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学科教学中的作用,激发教师创新育人方式方法,为教师因材施教创造条件,为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提供便利。 六是着力抓好师资的培训工作。强化师资培训,特别是加强体育、艺术学科师资的培养培训,着力解决师资短缺问题。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建设水平,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各级教师培训在以本学科为主的基础上,要适当开展相关学科课程标准基本内容的跨学科培训,提升综合育人能力。 七是充分开发利用优质教学资源和社会各方资源。要建立教学资源网络共享平台,汇集高水平、有特色的教学案例,供广大师生使用。要注意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组织的力量。在工作的每一个重要阶段和环节,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特别是学科教育专家、教研员、大中小学优秀教师、社会专业人士等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参与有关工作。 (作者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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