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健局】鹿寨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鹿卫报〔2022〕1号 签发:徐文忠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中共鹿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根据《中共鹿寨县委员会关于印发〈法治鹿寨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鹿发〔2021〕12号)文件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机制进一步健全。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一)推动学习宣传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把会议精神纳入到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专题学习中;加强干部培训,组织下辖3个党委18个党支部,379名党员干部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开展学习。全年完成13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和法律法规学习。
(二)推动贯彻落实情况。落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工方案》各项任务;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21工作要点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以法治为引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二、推动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按照《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 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 年)》和《法治广西建设规划(2021—2025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法治鹿寨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2021年6月,组织了县直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驻鹿厂(场)医院负责人、企事业单位卫生室及医务室负责人、个体诊所负责人、卫健局机关全体人员和县医调委全体成员150余人参加了“以法治为引领,护佑百姓健康”专题法治培训班。通过结合行业特点,以专题培训班的形式积极落实中央和地方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的相关部署,妥善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确保医疗安全,推动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升。
(二)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措施及成效。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深入推进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落实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落实《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联动“三个责任”一体推进“三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八强化八推进”开展工作,制订《2021年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把学习内容细化和量化,重点抓好“三会一课”的正常开展,抓好“八桂先锋”“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在开展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中,充分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综合推进。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调整《中共鹿寨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委员会党员积分管理办法》,有效的激励先进和鞭策后进。
(三)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党组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并制定了《2021年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推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机制,印发《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供应商廉洁风险等级评估管理方案(试行)》,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降低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被供应商拉拢、“围猎”风险,为一体推进卫生健康系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良好外部环境。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持续推进《关于印发卫生健康系统“防范化解隐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洁风险防范,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召开系统集体廉政谈话会4次,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短片和教育实践活动3次,对4名二层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
三、推进卫生健康法治政府体系和能力建设
(一)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1.在广西数值政务一体化平台上公示服务指南。访问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网站,选择鹿寨县和卫健部门,即可查看县卫生健康局全部类型政务服务办事指南,也可以在该网站进行注册后网上咨询或者网上进行业务办理的申请。
2.完善政务服务公示制度。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置完整的岗位信息牌,制作了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并公示了咨询、投诉和举报相关联系方式,提供了进度查询的相关网址。
(二)实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切实履行县人民政府制定的“三统一”制度,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内容有法律和法规及上级文件作为依据,并报县司法局审核通过。
(三)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桂依法行政发〔2017〕6号)、《柳州市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柳依法行政办发〔2018〕1号)和《鹿寨县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鹿依法行政办发〔2018〕01号)文件精神,县卫生健康局参照市卫健委编制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目录清单,制定并印发了《鹿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鹿寨县卫生计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办法的通知》(鹿卫字〔2019〕113号),界定了本部门执法决定中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事项,同时成立了法制审核机构,对符合办法规定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都进行了审核。
(四)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力量保障
1.执行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按照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柳卫规〔2021〕1号)文件规定,严控行政处罚尺度,减少了处罚的弹性和自由性,增强了可操作性。
2.完善行政执法力量保障。鹿寨县卫生健康局执法部门为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执法部门有执法人员18人,配备了执法记录仪5台、手持移动执法终端5台、摄像机2台和拾音器2台,总共14台设备,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的配备均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 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35号)文件规定的人员音像记录装备配备的要求。
3.建立健全了信息调阅监督制度。为加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的管理,我局印发了《鹿寨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鹿卫字〔2019〕102号)明确了案卷的管理和查阅制度。
4.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我县卫生计生系统公正文明执法,县卫生计生局印发了《关于印发鹿寨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等四个制度的通知》(鹿卫字〔2017〕78号),本制度涵盖了《鹿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鹿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和告知制度》《鹿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鹿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评价制度》四个制度,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制度。
(五)执行执法公示制度
1.制定权力运行流程。2017年编制本部门的权力运行流程图,流程图涵盖了实施事项、承办机构、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监督电话、设立依据、实施对象、法定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要素,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2.制定实施执法公示制度。2021年更新了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和执法公示制度,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权责清单明确了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对行政执法实施的依据和责任事项均进行了详细的公示。在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公示了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相关信息,同时公示了执法人员的职责和执法权限范围。
3.定期公示执法决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35号)要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
4.公示卫生健康“双随机”监督抽查事项。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年度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相关要求,印发了卫生健康监督随机抽查事项和抽查计划通知等相关信息,相关信息公示在县政府门户网上,供社会大众查阅和监督。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开展保密法律宣传
2021年4月,组织卫健系统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保守国家秘密法》《密码法》。通过观看宣传视频,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保密和安全意识,使干部职工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二)开展第二季度“法治文化惠民行”活动
4月23日,在柳州市司法局和鹿寨县依法治县办的组织下,以“相聚三月三 唱响法治歌”暨开展“三下乡”为主题,组织鹿寨县32个相关单位在中渡镇开展2021年第二季度“法治文化惠民行”活动。
县卫健局派出3名工作人员参与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周边的群众踊跃参加宣传问答,积极参与咨询了解。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讲解等方式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健康及法律法规知识。我局共发放卫生健康宣传资料300余册、环保袋200余个、防艾宣传纸巾200余盒。切实做到了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知识下基层、进农村,提高全民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真正实现了“法治文化惠民”的目的。
(三)开展“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
6月29日上午,局机关和防艾办积极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参加县禁毒办在县城文化广场组织的禁毒防艾大型宣传活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保院、鹿寨镇中心卫生院等单位的10多名医务人员参加活动。活动现场,医务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禁毒宣传资料,以及印有禁毒防艾知识的宣传环保购物袋、水杯、瓜刨、围裙、纸巾等物品,鼓励大家积极关注“龙城防艾”公众号,参与全民禁毒斗争,号召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增强识毒、拒毒能力,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同时,呼吁大家向亲人、邻居宣传禁毒知识,共同营造无毒家园。宣传活动共发放禁毒宣传资料5000余份、防艾宣传购物袋2000个、杯子200个、瓜刨200个、纸巾300盒,受益群众1000人次。通过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识毒、拒毒、防毒意识,为进一步做好全民禁毒防艾工作及建党100周年营造了良好氛围。
(四)举办法治建设暨“防范和处置医疗纠纷”培训班
6月11日举办卫健系统法治建设暨“防范和处置医疗纠纷”专题讲座。此次专题讲座,由县卫生健康局联合县司法局邀请了广西广正大(鹿寨)律师事务所律师甘伟和柳州市医患纠纷调委会专家调解员主任医师为与会人员授课。
讲座由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坤旭同志主持,张坤旭同志就开展这次培训讲座的背景和意义作了阐述,就当前形势下疫情防控和医患关系的维护和调解作出相关要求。县卫健局党组成员、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潘声平同志作开班讲话,潘声平同志要求各单位要抓好卫生健康法治健康工作,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夯实,要深刻认识法治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坚持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体推进,科学谋划“十四五”卫生健康法治工作,为我县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县直各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驻鹿厂(场)医院负责人,企事业单位卫生所(室)及医务室负责人,个体诊所负责人和局机关相关人员150余人参会。县医调委全体成员也参加学习。
(五)开展第四季度“法治文化惠民行”活动
2021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二十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县卫健局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要求,按“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的要求,派出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第四季度“法治文件惠民行”。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在现场展出了包含《宪法》《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内容的宣传展板,向社会大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和六中全会精神,同时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保障群众就医安全》《预防艾滋病知识》等卫生健康知识等内容的宣传折页、纸巾、扇子。当天上午,共接受群众咨询52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0多份。
五、深入推进卫生健康监督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
(一)完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建设
我局坚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桂卫监督发〔2016〕20号)和《关于整合优化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及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资源的指导意见》(桂卫人发〔2016〕14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我县卫计监督执法资源整合。
(二)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能力建设
根据《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规范》的要求,为了推进卫生监督所标准化建设,鹿寨县卫生健康局下属的执法机构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正在持续开展“十室”的建设工作。
(三)加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为加强卫生健康监督员的法治教育、业务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以适应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我局执法机构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健康监督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六、落实卫健监督专项执法工作和日常监督执法工作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县有关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与协作,压实工作责任,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责任。
2021年以来,我局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共查处违法行为案件50起(其中:医疗卫生类30起、公共卫生类9起、职业卫生类11起),下达行政处罚罚款41.60万元,当事人已完成缴纳30.05万元;应没收违法所得1.0940万元,已没收违法所得0.1240万元。
(一)加强医疗卫生行业服务监管
1.开展了冬春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对县级公立医院、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村卫生所(室)等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设置及运行、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等。对未按要求开展预检分诊及发热门诊设置不规范的医疗机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督促强化就医场所消毒、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及其他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并对9家不按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政策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医疗机构进行立案查处。
2.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专项监督检查。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新冠疫苗接种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指定的13个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鹿寨县人民医院、鹿寨县中医医院、鹿寨县妇幼保健院、鹿寨县寨沙镇中心卫生院、鹿寨县中渡镇中心卫生院、鹿寨县鹿寨镇中心卫生院、鹿寨县平山镇卫生院、鹿寨县四排镇卫生院、鹿寨县江口乡卫生院、鹿寨县黄冕镇中心卫生院、鹿寨县导江乡卫生院、鹿寨县拉沟乡卫生院、鹿寨县寨沙镇龙江卫生院)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13个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均已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对鹿寨县平山镇卫生院、鹿寨县江口乡卫生院、鹿寨县导江乡卫生院以上三家卫生院存在的问题,已督促立即整改。
3.认真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切实做好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对全县249家医疗机构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积分管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4起无证行医行为予以取缔并给予行政处罚;对117家医疗机构开展了医疗机构执业校验,利用医疗机构年度校验之机,审查、整改、规范不合法的行为;扎实开展医疗机构乱象治理工作,共对各类医疗机构监督检查420余户次,对1家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诊疗活动的行为和1家存在执业人员未严格遵守诊疗规范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
4.开展放射卫生监督工作。2021年共对19家放射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
5.开展医疗卫生国家“双随机”检查工作。2021年,收到国家派发的 “双随机”卫生监督检查任务共35家,其中医疗卫生11 家、放射卫生3 家,妇幼健康卫生11家、传染病防治10家。双随机监督的抽检任务完成率达100%。
6.开展消毒检测卫生监督工作。对92家医疗机构开展了消毒检测工作,其中13家医疗机构消毒检测结果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的要求,对检测不合格的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并立案处罚。
(二)加强职业卫生监管
2021年,县卫生健康局加大对涉及职业卫生的行政处罚案件查办力度,今年来,已结案11起,罚款6.5万元,职业卫生案件打破“零案件”的记录。
1.开展重点企业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工作。1-4月,对辖区内纳入监管矿山、冶金、化工等63家重点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监督专项执法工作。监督发现:(1)已经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检测57家,检测率达90%;(2)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共有55家110人,总培训率为87%,劳动者培训达739人,培训率51%;(3)已经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工作的重点企业共有50家,体检率达79%。对未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卫生培训及企业职业职业健康体检等工作的企业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2.开展职业卫生日常监管工作。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目前纳入监管的企业共有111家,已停工15家。已开展危害因数检测工作共93家,检测率达96.8%,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职业卫生合格证共有93家,共175人,培训率达96%,组织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共有92家,共计3080人,体检率达96.8%。针对还未进行相关职业卫生工作的企业,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整改。
3.开展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交自查和评估材料的企业共有87家,审核材料通过的有87家,对已经审核通过的87家企业进行分类,甲类共有59家(其中0级6家,Ⅰ级26家,Ⅱ级21家,Ⅲ级6家,Ⅳ级0家)。乙类共有10家(其中0级0家,Ⅰ级4家,Ⅱ级3家,Ⅲ级3家,Ⅳ级0家)。丙类共有18家(其中0级4家,Ⅰ级9家,Ⅱ级5家,Ⅲ级0家,Ⅳ级0家)。根据分类分级工作指南要求,综合风险等级为Ⅲ、Ⅳ级按照甲类管理,综合风险等级为Ⅱ级按照乙类管理,综合风险等级为Ⅰ、0级按照丙类管理。即鹿寨县按照甲类管理企业共有62家,按照乙类管理共有12家,按照丙类管理企业共有13家。
4.开展职业卫生“双随机”监督执法工作。2021年职业卫生监督“双随机”任务共有25家,其中国家级2家,区级23家,目前已经全部完成双随机监督执法工作并以录入录入系统,对双随机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7家单位,都已经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整改。
(三)加强公共卫生监管
1.对公共场所进行日常卫生监督。主要检查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公共场所环境、公共用具消毒设施等,同时进行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检查和艾滋病防控工作的检查。共对192家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已进行事后监管监督检查;日常监督覆盖率已完成79.4%,针对存在问题已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2.对学校进行日常卫生监督。截至目前已对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教学及生活环境等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和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48份,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3.对生活饮用水单位进行日常卫生监督。截至目前已对全县辖区内生活饮用水单位共计检查6次,主要检查《卫生许可证》和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水质质量是否合格,涉水产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已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限其整改。
4.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进行日常卫生监督。严格按照《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截至目前已对餐饮具集中消毒中心监督检查2次,针对存在的问题已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
5.对消毒产品经营单位进行产品检查。抽查消毒产品经营单位5家进行消毒产品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的单位全部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6.对托幼机构进行日常卫生监督。共对57家次托幼机构进行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教学及生活环境等监督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的单位全部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
(四)开展公共场所 “双随机”抽检工作
2021年国家“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抽检任务共计55家(学校1所,水厂2家,美容、美发业28家,住宿业15家,游泳池4家,沐浴场所4家,商场(含超市)1家),广西卫生监督执法管理平台中下发的广西双随机抽检任务1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监督抽检9家(其中托幼机构5家,校外培训机构4家),开展监督检测31家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任务完结率达100%。针对存在的问题已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五)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卫生监督工作
2021年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392人次,78车次,对500多家美容美发等重点检查行业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卫生健康法治政府体系建设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县卫生健康局将紧密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届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完善卫生健康法治体系的建设,切实“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二)深入推进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
在国家、自治区和市卫生健康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下,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完善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远程监控平台开展实时的卫生监督执法,切实提高卫生监督的执法效率和执法能力。
(三)广泛开展卫生健康法治知识宣传
完善卫生健康从业人员的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建设。我们将继续开展卫生健康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开展进村入户诊疗服务,集中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开展舞台表演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卫生健康的法律知识普及。同时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重点,着力开展传染病防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让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健康知识深入人心。
(四)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我们将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重点,继续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同时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病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健康防护主体责任。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的卫生执法保障。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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