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投资理财业务个人客户信息处理授权书
PSBC〔2024〕ZH0102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投资理财业务个人客户信息处理授权书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投资理财业务个人客户信息处理授权书》(以下简称“本授权书”)是个人客户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之间,就办理投资理财业务(本协议涉及业务包含代销公募基金、理财、储蓄国债、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家族信托及保险金信托、柜台债券业务)相关事项由客户所出具的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在您签署本授权书前,请仔细阅读并确认本授权书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内容)。如您不同意授权书的任何内容,或无法准确理解相关条款内容,请不要签署(未成年客户须由其监护人阅读并签署确认)。如您对本授权书及业务办理有疑问,可通过拨打邮储银行95580客服与投诉热线、或联系我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等方式进行咨询或投诉。
第一条 为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尽职调查、投资者资质审核以及销售适当性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我行提供服务的合规性,您在邮储银行营业网点、手机银行、个人网银、自助银行等渠道办理投资理财业务时,需授权我行以收集、存储、使用、传输、共享等方式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服务提供、履行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义务等目的。
第二条 个人客户信息收集。我行需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场景和内容具体如下:(1)您办理理财类业务签约业务时,需授权我行收集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或者移动电话、邮政编码、联系地址、国籍、证件核发日期、证件到期日、职业、账号信息、出生日期、EMAIL;如果您是非中国纳税居民,我行还需收集您的现居国家、现居地址、税收居民国信息;如果您是中国境外客户,购买理财产品前,我行还需收集您的境内工作、居住满1年和境内收入证明;对于未成年客户,除收集客户本人的个人信息外,还需收集监护人的身份证件信息、监护关系证明文件资料。(2)您办理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业务时,需授权我行收集的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及财务状况(年龄、家庭总资产净值、家庭总资产净值中可用于金融投资比例)、投资经验(投资机构、投资时长、投资态度)、投资风格(投资机会偏好、最接受投资期限、投资目的、收益波动承受能力、对保本和高收益的偏好);(3)您首次购买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包含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前,需授权我行收集的个人信息包括:投资者类型、职务、资产状况、收入来源和数额、投资经验、客户交易实际受益人、客户是否存在不良诚信记录、客户是否存在实际控制关系信息;(4)您办理合格投资者认证业务时,需授权我行收集的个人信息包括:投资经验、家庭金融总资产、家庭关系证明、金融负债、金融净资产、年收入证明信息。我行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均为相关业务办理、服务提供所必须的信息,若您拒绝授权,可能导致我行无法为您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条 个人客户信息使用。我行对您的个人信息主要处理方式包括:(1)为您提供基本的交易服务,如建立理财类业务关系、开立储蓄国债(电子式)托管账户、开立个人客户柜台债券托管账户、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通过我行渠道为客户在代销产品登记机构(如基金及其资管子公司、理财子公司、证券及其资管子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中登、全国银行间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等机构)开立交易账户、进行合格投资者认证等;(2)为您提供产品销售相关提示信息、交易确认信息等服务;(3)为履行相关义务,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有权机关(如司法机关)等要求报送个人相关信息。
第四条 个人客户信息存储。您授权我行收集的个人信息均以电子或纸质形式存储在我行计算机系统或营业场所内。我行将对您的个人信息妥善保存,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规定,确保保存期限为实现处理目的、符合监管要求的最短期限。
第五条 个人客户信息传输、共享。您授权并同意我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出于履行提供产品或服务义务等情形,将您的姓名、证件信息、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国籍、职业等个人信息传输、共享给在我行与您发生具体业务关系的第三方合作机构(如基金及其资管子公司、理财子公司、证券及其资管子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等)、或全国银行间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或数据交换机构(如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有限公司等),或提供给监管机构、有权机关(如司法机关)等。我行作为个人信息的保管者,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通过信息系统等方式进行数据的传输和共享,保障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您可通过访问我行官方网站(www.psbc.com)查询第三方合作机构联系信息。
第六条 个人客户信息保护。我行深知个人信息、尤其是姓名、证件信息、账户信息、联系方式、资产信息、收入信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等均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对您的个人权益影响重大,我行处理您的敏感个人信息是为您提供相关服务时所必须的信息。敏感个人信息的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可能会对您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危害,我行承诺在信息收集、存储、使用、传输、共享等各个环节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流程管控、制度规范等措施,保障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防止上述信息在意外的、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非法访问、复制、修改、传送、遗失、破坏、处理或者使用。对于第三方合作机构(有权机关除外),我行承诺将通过签署法律协议的方式,要求其对我行客户个人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承诺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未经我行客户许可,严禁向第三方公开、透露我行客户个人信息。
第七条 如您为未成年人,请您的监护人仔细阅读本授权书,并在征得您的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我行的服务或向我行提供信息。对于经监护人同意而收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情况,我行只会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允许、监护人明确同意或者保护未成年人所必要的情况下使用、对外提供此信息。我行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及安全性。如您的监护人不同意您按照本授权书使用我行的服务或向我行提供信息,请您立即终止使用我行的服务并及时通知我行。如您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当您对您所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处理存在疑问时,请通过本授权书中的联系方式联系我行。如您为14周岁以下的儿童,请在征得您父母或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我行的服务或向我行提供信息。对于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而使用您的信息的情况,我行除遵守本授权书关于用户个人信息的约定外,还会秉持正当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依法利用的原则,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存储、使用、披露,且不会超过实现收集、使用目的所必须的期限,到期后我行会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第八条 在业务关系的存续期间,您可通过我行营业网点或者电子渠道对您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查询、更正、补充、复制、删除等操作。同时,您可撤回同意对我行的授权,如您拟撤回同意授权给我行处理的个人信息属于我行提供服务所必要的信息,您需在我行提供服务前或者终止相关服务后再进行撤回。您撤回同意后,我行将不再处理您相应的个人信息,但撤回同意的决定将不影响此前已授权我行处理的个人信息。
第九条 本授权书自您点击“同意并授权”或主动勾选方式确认后生效。如点击“同意并授权”或主动勾选确认,表示您已知悉、理解并接受本授权书的约定内容,同意邮储银行将按照本授权书来处理您的相关信息,本授权书生效。
本人声明:本人已仔细阅读上述所有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内容)。邮储银行已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予以明确说明。本人对所有条款的含义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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