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法草案三审 明确保护学前儿童名誉隐私

昨天 4阅读 0评论

  中新社北京11月4日电 (记者 张素 梁晓辉)学前教育法草案三次审议稿4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三审稿明确,规范涉及学前儿童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保护学前儿童的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草案三审稿规定,学前儿童的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幼儿园等单位和个人收集、使用、提供、公开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理学前儿童个人信息,应当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学前儿童的新闻报道应当客观、审慎和适度。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监管工作,草案三审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幼儿园周边治安管理和巡逻防控工作,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的监督指导,督促幼儿园加强安全防范建设,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依法保障学前儿童与幼儿园安全。

学前教育法草案三审 明确保护学前儿童名誉隐私

  草案三审稿还提出,禁止在幼儿园及周边区域建设或者设置有危险、有污染的建筑物和设施设备。


现在时间是2024年12月5日19时57分29秒,这是《水淼·多功能批量排版》试用版本处理的文章。B752kkpH3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zy的个人网站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表情:
验证码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4人围观)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

取消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支付宝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