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安泰村镇银行被罚24万元:未按规定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调整和审核工作等

昨天 1阅读 0评论

  12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盘锦市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盘山安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调整和审核工作;未按规定对征信制度进行备案;未按规定对征信用户变更情况进行备案;未准确报送个人信用信息,被罚款24万元。

  秦某伏(时任盘山安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对该行未按规定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调整和审核工作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当事人名称(姓名、职务)

行政处罚内容

盘银罚决字

〔2024〕2号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zy的个人网站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表情:
验证码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1人围观)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

取消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支付宝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