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相关规定,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编制了《佛山市南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佛山市南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主要包括:佛山市南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部门文件。主要包括:以佛山市南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名义发布或佛山市南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部门制定的其他主动公开的文件等。
(三)办事指南。主要包括: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主办机构、依据、审批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咨询方式、受理地址等信息。
(四)工作动态。主要包括:能反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工作的有关情况、新闻报道以及重要的活动情况等。
(五)财政预决算。主要包括: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六)其他。主要包括: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系统人事任免事项;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务员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编制了《佛山市南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1),方便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查阅信息公开网址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hai.gov.cn/fsnh/zzjg/index.html。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信息公开除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公开外,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佛山市南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复制有效。申请人也可以通过“南海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进行申请,(网址为:http://Ysq.nanhai.gov.cn/cms/open/ysq/)。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并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从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网址为:http://www.nanhai.gov.cn/)下载并填写电子版《申请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申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接收申请的电子邮箱为:wgj[email protected]。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附件2)。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机构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受理机构为:南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6225158,办公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五路1号
邮政编码:5282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南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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