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六、八年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统测将计入中考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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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发布,主要适用于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考核的组织实施、结果应用以及相关环节的过程性管理

其中包括四、六、八年级第一学期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统测,八年级第二学期进行体育与健康知识机考;过程性考核结果与九年级体育现场考试成绩合并后,计入学生中考总成绩等内容。《管理办法》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情况、近视率等相关结果作为各区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参考。

🔷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考核的组织实施、结果应用以及相关环节的过程性管理。

🔷 过程性考核包括各区对四、六、八年级学生开展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统测各区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对八年级学生组织的体育与健康知识的机考

🔷 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体育比赛、体育家庭作业、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普测、抽测和现场考试,以及学生日运动负荷监测等环节,是过程性考核的基础和延伸,要围绕过程性管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要求,做好相应工作的组织管理。

🔷 市教委负责过程性考核的统筹、监督和指导。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过程性考核考务组织实施的总体指导。各区教委负责过程性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

🔷 各区教委对四、六、八年级学生开展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统测,在四、六、八年级第一学期进行,与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现场考试的总体要求保持一致,要坚持统一考核流程、统一考核时限、统一考核仪器设备标准、统一同一年级考核场地标准。

成绩记录在北京市学籍管理平台,由各区进行保存。成绩一经录入禁止改动,与学生九年级体育现场考试成绩一并报送北京教育考试院。

残疾学生、伤、病学生、外埠回京学生、其他情况等特殊考生的过程性考核成绩,严格按照《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方案》及时进行认定和录入。

各区教委要指导中小学校做好考核前学生身份识别、考试通知和政策解读等基础性工作,除《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方案》中明确的残疾学生、伤、病学生、外埠回京学生外,确保学生应考尽考

🔷 各区对八年级学生开展的体育与健康知识测试在八年级第二学期进行,采用机考形式,由各区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组织考核。成绩记录在北京教育考试院考试信息平台,由北京教育考试院保存。成绩一经录入禁止改动。

🔷 过程性考核结果与九年级体育现场考试成绩合并后,计入学生中考总成绩

🔷 校长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责任主体,将学校体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整体规划,落实体育课时和校内体育锻炼时间要求,不断提高日常体育教学与体育锻炼的质量。

班主任要积极协助校长落实全员体育要求,支持体育教师开展工作,参与课间操、课外活动、学校体育比赛活动的组织;有针对性地加强班级管理,将体育与健康纳入班会、家长会内容,引导家长密切关注孩子体质健康水平和日常锻炼习惯,提高学生体育锻炼实效性。

体育既有专业特点,也有公共属性,每一名教师都要参与学校体育活动的组织管理。全体教职员工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为学生做好表率。

🔷 市、区、校教研部门要针对学生提升体质、提高健康素养、养成体育锻炼习惯加强教研,将过程性考核项目、标准、测试方法等内容纳入教师日常研修课程,做好对体育教学、大课间、课后体育活动的监督和指导。

各区教委要建立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将过程性考核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协调区相关部门加强场地、人员等相关保障。

🔷 鼓励和支持各区、各中小学校探索建立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纳入先进班集体评选班主任工作考评等内部评价体系。

Q

《管理办法》主要解决什么问题?

根据《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方案》(京教体艺〔2021〕31号),过程性考核包括四、六、八年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统测和八年级的体育与健康知识的机考。

统测、机考的总体要求是什么,市、区、校各级以及教育、考试、教研等各方管理职责是什么,成绩记录在哪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统测、普测、抽测以及学生日运动负荷监测之间是什么关系等一系列具体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

《管理办法》要对这些问题进行解答或者明确方向,指导各区或者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过程性考核管理的具体事项,共同保障保障《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考核管理办法》顺利实施。

Q

《管理办法》为什么要强调体育课教学等环节?

这是过程性管理的重要体现。对学生体育习惯、锻炼效果、健康素养的评价,考试只是其中一个手段,更多地应该体现在日常和平时。对体育而言,只有坚持的过程,才会有健康的结果。

因此,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体育比赛、体育家庭作业、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普测、抽测和现场考试,以及学生日运动负荷监测等环节,作为过程性考核的基础和延伸纳入管理重点。以四、六、八年级过程性考核管理为牵引,针对当前过程性管理中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基础性工作管理权限和规范要求,突出管理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要求,真正落实“让学生动起来、体质好起来”的改革目标,落实“无体育不教育”、“快乐体育”的改革要求。

Q

过程性考核管理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过程性考核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各区分别组织实施”的原则进行管理。各区教委、各相关单位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应工作。

其中,各区教委对四、六、八年级学生开展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统测,在四、六、八年级第一学期进行,与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现场考试的总体要求保持一致,要坚持统一考核流程、统一考核时限、统一考核仪器设备标准、统一同一年级考核场地标准。

各区对八年级学生开展的体育与健康知识测试在八年级第二学期进行,采用机考形式,由各区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组织考核。

Q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统测以及体育与健康知识的机考还有进一步的要求吗?

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过程性考核考务组织实施的总体指导,分别制定《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体质健康测试考务管理规定》《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实施方案》,统一过程性考核考务管理要求,确保过程性考核顺利开展。各区教委负责过程性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科学制定本区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考核实施办法。这些都是加强考核管理组织的具体依据。

Q

过程性考核的成绩记录在哪里?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统测成绩记录在北京市学籍管理平台,由各区进行保存,与学生九年级体育现场考试成绩一并报送北京教育考试院。

体育与健康知识机考的成绩记录在北京教育考试院考试信息平台,由北京教育考试院保存。

成绩一经录入禁止改动。

过程性考核结果与九年级体育现场考试合并后,计入学生初中升学考试总成绩。

Q

特殊情况的学生如何考核和确认成绩?

残疾学生、伤、病学生、外埠回京学生、其他情况等特殊考生的过程性考核成绩,严格按照《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方案》及时进行认定和录入。

各区教委要指导中小学校做好考核前学生身份识别、考试通知和政策解读等基础性工作,除了《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方案》中明确的残疾学生、伤病学生、外埠回京学生外,确保学生应考尽考。

学校要通过各种渠道对学生、家长做好宣传动员,按要求做好过程性考核相关组织工作,及时向家长反馈、确认考核成绩。

Q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普测、统测、抽测是什么关系?

各区、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要求,完成全体学生体质健康的全员测试、上报、分析、反馈等工作。抽测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实施。统测工作覆盖相关年级学生普测,并逐步替代市级抽测,避免重复测试。

Q

四、六、八年级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统测后,统测成绩同时计为普测成绩,而成绩记录在不同的信息平台,如何实现共享?

市教委按照考核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平台,明确平台运行管理要求,确保考核组织实施、信息传输畅通和数据安全,方便数据在不同的信息管理平台之间实现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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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

过程性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障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考核评价平稳顺利实施,推动学校体育全过程科学规范管理,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行动方案》(京办发〔2020〕31号)、《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方案》(京教体艺〔2021〕31号),制定本办法。

@四、六、八年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统测将计入中考总成绩!

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考核的组织实施、结果应用以及相关环节的过程性管理。

第三条 过程性考核包括各区对四、六、八年级学生开展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统测和各区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对八年级学生组织的体育与健康知识的机考。

第四条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体育比赛、体育家庭作业、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普测、抽测和现场考试,以及学生日运动负荷监测等环节,是过程性考核的基础和延伸,要围绕过程性管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要求,做好相应工作的组织管理。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五条过程性考核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各区分别组织实施”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六条市教委负责过程性考核的统筹、监督和指导。市教委组建由相关处室、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教育考试院等部门组成的北京市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检查和监督各区工作情况。

第七条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过程性考核考务组织实施的总体指导,制定《北京市义务教育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统测考务管理规定》《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实施方案》,统一过程性考核考务管理要求,确保过程性考核顺利开展。

第八条各区教委负责过程性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成立区级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年级过程性考核的学生人数、分布等情况进行摸底、分析和预判,科学制定本区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考核实施办法,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强考核组织管理和各项保障,妥善处理过程性考核中的特殊问题和突发情况。

第九条 各区教委对四、六、八年级学生开展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统测,在四、六、八年级第一学期进行,与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现场考试的总体要求保持一致,要坚持统一考核流程、统一考核时限、统一考核仪器设备标准、统一同一年级考核场地标准。

成绩记录在北京市学籍管理平台,由各区进行保存。成绩一经录入禁止改动,与学生九年级体育现场考试成绩一并报送北京教育考试院。

残疾学生、伤、病学生、外埠回京学生、其他情况等特殊考生的过程性考核成绩,严格按照《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方案》及时进行认定和录入。

各区教委要指导中小学校做好考核前学生身份识别、考试通知和政策解读等基础性工作,除《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方案》中明确的残疾学生、伤、病学生、外埠回京学生外,确保学生应考尽考。

第十条 各区对八年级学生开展的体育与健康知识测试在八年级第二学期进行,采用机考形式,由各区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组织考核。

成绩记录在北京教育考试院考试信息平台,由北京教育考试院保存。成绩一经录入禁止改动。

第十一条学校要通过各种渠道对学生、家长做好宣传动员,按要求做好过程性考核相关组织工作,及时向家长反馈、确认考核成绩,对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出具运动处方、进行个性化指导。

校长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责任主体,将学校体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整体规划,落实体育课时和校内体育锻炼时间要求,不断提高日常体育教学与体育锻炼的质量。

班主任要积极协助校长落实全员体育要求,支持体育教师开展工作,参与课间操、课外活动、学校体育比赛活动的组织;有针对性地加强班级管理,将体育与健康纳入班会、家长会内容,引导家长密切关注孩子体质健康水平和日常锻炼习惯,提高学生体育锻炼实效性。

体育既有专业特点,也有公共属性,每一名教师都要参与学校体育活动的组织管理。全体教职员工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为学生做好表率。

第十二条市、区、校教研部门要针对学生提升体质、提高健康素养、养成体育锻炼习惯加强教研,将过程性考核项目、标准、测试方法等内容纳入教师日常研修课程,做好对体育教学、大课间、课后体育活动的监督和指导。

中小学体育教师要按照过程性考核要求做好体育教育教学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上报、结果反馈等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各区教委、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要求,完成全体学生体质健康的全员测试、上报、分析、反馈等工作。抽测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实施。统测工作覆盖相关年级学生普测,并逐步替代市级抽测,避免重复测试。

第十四条各区教委、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力量认真分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学生日运动负荷监测的数据,有针对性地加强体育课教学管理、日常锻炼和家庭体育作业指导,切实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健康素养。

第三章 保障机制

第十五条市教委加强工作调度,统筹各方力量合力推进过程性考核相关配套措施落地。

第十六条市教委按照考核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平台保障,明确平台运行管理要求,确保考核组织实施、信息传输畅通和数据安全。

第十七条各区教委要建立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将过程性考核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协调区相关部门加强场地、人员等相关保障。

第十八条各区教委要加强学校体育各项工作的规范管理,加强工作总结分析,细化工作要求,加强闭环管理,避免出现管理盲区、漏洞。

第四章 结果应用

第十九条过程性考核结果与九年级体育现场考试成绩合并后,计入学生中考总成绩。

第二十条市教委要统筹各项考核测试的信息管理平台,科学设置各级管理权限,加强总体数据分析和问题研判,有重点地加强政策保障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市教委将各区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情况、全员体育比赛成绩、视力不良检出率、近视率进行通报,相关结果作为各区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二条鼓励和支持各区、各中小学校探索建立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纳入先进班集体评选、班主任工作考评等内部评价体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延 伸 阅 读

《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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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

考核评价方案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五育并举,强化以体育人,倡导快乐体育,秉承“无体育不教育”的理念,以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改革为契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学生总体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及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行动方案》,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01

总体安排

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包括过程性考核现场考试总分值70分,计入中考总分。其中,过程性考核40分、现场考试30分。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方案从2021年公布之日施行,分学段过渡、逐步推开。

各区教委要将此项工作与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行动方案》相衔接,做好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的各项准备和落实工作。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引导学生科学锻炼、健康生活、终身坚持。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市、区两级督导考核范围。

02

过程性考核

考核对象

■ 四、六、八年级学生。

在每年各中小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基础上,将四、六、八年级测试结果计入中考。

考核内容及时间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四、六、八年级第一学期,每次考核分值10分,共30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测试指标与权重

体育与健康知识,10分,考核时间为八年级第二学期

考核方式

■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由各区负责统测。

■ 体育与健康知识由各区按照全市统一要求通过机考方式组织考核(开卷)。

赋分标准

按照良好及以上、及格、不及格三类六档分值进行赋分,具体标准见下表:

03

现场考试

考试对象

九年级学生。

考试方式

市级统考,由各区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

4至5月。

考试内容及具体分值

包括素质项目运动能力项目。共设置4类22项考试内容,每名考生考4项,其中每类考1项。

第一类:素质项目Ⅰ(8分)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为必考项目。

2 第二类:素质项目Ⅱ(8分)

包括引体向上(男)、斜身引体(女)、双杠臂屈伸(男)、仰卧起坐(女)、实心球、1分钟跳绳、原地纵跳摸高、立定跳远,考生任选1项。

3 第三类:运动能力Ⅰ(8分)

包括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考生任选1项。

4 第四类:运动能力Ⅱ(6分)

包括体操双杠组合Ⅰ(男)、体操双杠组合Ⅱ(女)、体操技巧组合Ⅰ(男)、体操技巧组合Ⅱ(女)、健身长拳套路、健身南拳套路、100米游泳,考生任选1项。

现场考试项目设置

04

分阶段实施步骤

■ 2021年9月1日新升入八、九年级的学生,沿用原考试方案。

■ 2021年9月1日新升入五、六、七年级的学生,参加八年级过程性考核(20分)和现场考试(30分),总分为50分。

■ 2021年9月1日新升入三、四年级的学生,参加六、八年级过程性考核(30分)和现场考试(30分),总分为60分。

■ 2021年9月1日新升入一、二年级的学生,参加四年级、六年级、八年级过程性考核(40分)和现场考试(30分),总分为70分。

05

特殊情况处理规定

过程性考核特殊考生

1 残疾学生

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应当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相关手续(并存入学生档案)。未办理残疾证明者,按照正常考生的考核要求进行评价;提供残疾证明后,从提供证明的学年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按照满分记录。体育与健康知识考核按照普通学生政策要求执行。

无残疾证而办理免考免修体育的学生,均按因伤、病免考体育的规定处理。

鼓励残疾学生在专业指导下开展日常体育锻炼。

2 伤、病学生

学生因伤、病不能参加学生体质健康测试,须在各区规定时间内申请补测并办理手续。补测完成后,按照补测成绩赋分。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不能在各区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测者,当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按0—59.9分等级标准进行赋分(5.5分);不办理手续者,成绩计0分。体育与健康知识考核按照普通学生政策要求执行。

3 外埠回京学生

自回京就读(办理完学籍转入)之日起,按照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政策执行。在此之前没有参加的过程性考核不再补考,其缺失的过程性考核成绩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认定:

第一,原就读学校所在的地市级(含)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由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测试成绩单,回京后参照相应标准认定考生缺失的过程性考核成绩;

第二,原就读学校所在的地市级(含)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没有统一组织相关测试,其缺失的过程性考核成绩根据九年级现场体育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

4 其他情况

毕业时过程性考核成绩不完整的,外埠回京就读(报考)学生、往届生等其他情况,其缺失的过程性考核成绩通过九年级现场体育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

现场考试特殊考生

1 免考考生

第一类: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当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现场考试以满分记录。

第二类:因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而长期免修体育课的考生,不能参加现场考试,现场考试成绩按照总分(30分)的60%记录。

第三类:临时伤病不能参加现场考试的考生,现场考试成绩按照总分(30分)的60%记录。

免考考生需填写《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学科现场考试免考申请表》,经家长签字、学校医务人员和学校负责人初审后,报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定。

2 缓考考生

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考试的,可以申请缓考。缓考考生应在进入考场前办理手续;考生进入考场后,一般不得申请缓考。缓考手续办理要求如下:

第一,女生特殊生理期。缓考考生填写《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学科现场考试缓考申请表》,经家长签字、学校医务人员和学校负责人初审后,报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定。

第二,考生临时伤病。缓考考生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诊断证明,填写《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学科现场考试缓考申请表》,经家长签字、学校医务人员和学校负责人初审后,报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定。

各区要在本区统一考试结束后7日内集中组织缓考,并严格按照统一考试的相关要求实施。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缓考的考生,按免考第三类考生处理。

各区要严格执行免考和缓考的办理规定。

其他情况

只参加了现场考试部分项目的考生,已经参加的考试项目成绩有效,没有参加的考试项目成绩按照该项目满分的60%记录。

2021年9月1日在不同年级的学生,九年级毕业时的体育考试总分不同,因此,考生缺失成绩的折算公式在学生就读九年级时统一公布。

素材来源:首都教育 北京日报

编辑:黄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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